粵高技能人才可推遲退休 法規應明確允許
高技能人才能否推遲退休備受各方關注,昨晨,上海有媒體報道:對于單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自然推遲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時間。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在廣東這種做法“理論上也沒有多大問題”,但無明文規定。專家呼吁:宜在法規中明確允許。
據報道,按照上海目前的養老保險政策,員工到達退休年齡后,政策上允許單位可以不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在未辦理手續之前,員工可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實際上就是自然推遲了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的時間。
廣東一些養老保險專家分析,這種做法可以達到“三贏”:企業能繼續發揮到齡高技能人才的作用;被留用的到齡高技能人才不但可拿到比基本養老金高的在職工資,還可繼續繳費,真正辦退休時“多繳多得”;由于有關人員推遲了領取養老金的時間,同時還繼續繳費,實際也減輕了社保基金的支付壓力。
昨晨,廣東省勞動保障廳養老保險處處長陳廷銀表示,按目前廣東的養老保險制度,對那些到了退休年齡,但還沒有達到按月領取養老金的群體,是可以在到年齡后再延長繳費的。而對于繳費年限已經滿足條件(針對不同情況,最低10年或15年)的群體,在到退休年齡后,能否繼續繳費,則沒有明確規定。
那么,在廣東目前是否也可這樣實際操作?據一些專家介紹,用這種辦法推遲“退休”,從社保的角度,“在理論上是沒有多大問題的”。但是,由于法規無明確規定,“名不正則言不順”,未必在哪里、對哪個人都行得通。因此,專家呼吁,對這種可以多贏的做法,廣東在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時,完全可以將其納入到法規中予以確認。
據悉,廣東高技能人才同樣緊缺。資料顯示,目前廣東技術工人主要是初級工、中級工,兩者占總數的95%以上,高級工不到5%。預計到2010年廣東對技術工人的需求將超過1000萬人,而目前全省技能人才僅600萬人。高技能人才指高級工以上的技能人才,包括技師、高級技師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