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達成八項經貿共識
第二十一屆中國—歐盟經貿混委會11月7日在京召開。中國商務部部長薄熙來與歐盟貿易委員曼德爾森共同主持了會議,就完善1985年《中歐貿易與經濟合作協定》、歐盟對華經貿政策文件、歐盟擴大補償談判、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中國市場經濟地位、鞋類產品反傾銷、汽車零部件、加強部門對話與發展合作等廣泛議題務實、深入地交換了意見,雙方在會后共同宣布中歐在經貿方面達成八項共識。
這八項共識是:一、就完善1985年《中歐貿易與經濟合作協定》總體原則及相關問題的談判做好充分準備,爭取在年底前就“談判職責范圍”達成一致,同時積極推進《伙伴合作協定》達成;二、遇到貿易摩擦時,通過現有機制和友好磋商的方式給予解決;三、廣東、江蘇兩省知識產權投訴舉報服務中心分別與中國歐盟商會開展知識產權保護技術和經驗的交流;四、設立中歐經貿合作網站,促進中歐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間的合作;五、在服務貿易方面,開展司局級的交流與對話;六、在混委會項下成立農業貿易、高科技和中小企業工作組;七、啟動鋼鐵貿易非正式對話;八、在“中歐貿易項目”框架內建立可持續貿易專家小組。
薄熙來對歐盟提出“三點表揚”:歐方第一次發布了對華經貿政策文件,并較為客觀地評述了中國經濟對歐盟經濟發展所起的積極作用;歐盟在多個場合強調中國對歐盟是發展的機遇,而不是威脅;歐盟重視中歐合作,對中方提出的具體要求認真積極回應。他同時也對歐盟對中國皮鞋實施反傾銷、將中國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措施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給予嚴肅批評。
薄熙來強調,中國的“三個地位”應該得到承認:一是市場經濟地位。中國經濟發展及市場經濟方面取得的切實成就應該得到客觀承認;二是WTO新成員地位。中國加入WTO時,在農業、非農和服務貿易領域都做出了重大而廣泛的承諾,中國政府言而有信,已經并正在認真履行這些承諾;三是發展中國家地位。中國經濟雖然有所發展,但地區間、城鄉間發展仍不平衡,還有眾多貧困人口,各國應充分考慮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基本國情。
薄熙來表示,當前中歐經貿關系處于穩步、快速發展的重要時期。著眼長遠,雙方應努力為雙邊經貿關系的繼續發展探索新思路、注入新內容、增添新動力,落實今年9月雙方領導人達成的共識。中方對歐盟對華經貿政策文件的積極方面表示肯定,希望啟動完善1985年《中歐貿易與經濟合作協定》的談判及歐盟第六次擴大雙邊補償談判,妥善解決中國打火機、禽肉、金槍魚對歐出口問題。
曼德爾森對中方提出的關切一一作了回應,并表示,經貿關系是中歐關系的重要引擎。歐政府、企業及公眾高度重視對華經貿關系,始終愿意通過擴大開放、開展對話與磋商,妥善解決貿易問題,保持雙邊經貿關系更順暢,促進雙方經濟不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