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上勞動爭議 8成調解解決 維權6渠道
今年前三季度上海有3萬余件勞動爭議進入調解和仲裁渠道,在進入人民法院前得到了解決,其中調解解決的達到2.4萬件。
市勞動部門表示,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選擇的維權渠道有6條:與單位進行協商解決;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投訴;向地區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外地勞動力應當向外地勞動力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未達成調解的可選擇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勞動者應當盡可能選擇通過調解解決爭議,縮短爭議處理時間,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降低申訴成本。
另據統計,前三季度進入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的21393件勞動爭議申訴中有3287件因超過時效或不屬于勞動爭議處理范圍而不予受理,占申訴總量的15.4%。這表明,勞動者維權意識和法律常識有待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