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近10%工薪族年薪超6萬
“目前年工資收入幾十萬甚至百萬、幾百萬元的已不少見,將工薪收入者一概視為低收入階層的看法,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昨天下午,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副司長劉麗堅在與網友進行在線訪談時談道,目前很多人認為工薪階層是低收入階層,對工薪階層征收個人所得稅沒有體現對高收入者的調節,這一看法并不正確,因為我國目前工薪階層工資收入有高有低,差距懸殊。因此,工資、薪金所得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征稅,工資收入越高,適用稅率也越高,相應納稅就越多。
劉麗堅舉例說,2005年,全國年工資收入25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占工薪階層納稅人數的0.48%,繳納的工薪所得稅款占工薪所得項目稅額的14.63%。北京市年工薪收入6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占工薪階層納稅人數的9.52%,繳納的工薪所得稅款占工薪所得項目稅額的74%。因此,他表示,工薪階層中不乏高收入者,對他們征收個人所得稅的人均稅額遠遠高于其他工薪收入者;今年工薪所得項目的費用扣除標準提高后,工薪階層中的高收入者繳納稅款所占份額會進一步提高。
此外,她表示,對于非工薪層,尤其是一些私企老板等高收入人群的稅收征管,一直是個人所得稅的工作重點。對此,稅總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四項:一是明確重點征管對象,強化對高收入行業和個人的征收管理。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經濟發展狀況,適時強化對高收入行業和個人的征管,如對壟斷行業和個人投資者。二是制定完善對高收入行業和高收入個人加強征管的制度辦法。三是建立重點納稅人檔案,加強對高收入者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