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行業和企業都宜用末位淘汰
“末位淘汰制”作為一種績效考評方法,在我國已被越來越多的行業和企業采用。中國人力資源管理教學與實踐研究會會長董克用教授近日在重慶參加研討會時指出,“末位淘汰制”并不適用于所有行業和企業,同時,各單位圍繞“末位淘汰制”制定的規章制度和考評方式應科學合理,要得到員工認同。
近年來,許多企業紛紛引進了國外流行的“末位淘汰”管理方式,很多人力資源顧問公司也在鼓吹標榜“末位淘汰制”,并且這種績效考評方式還延伸到了各行各業,似乎成了有些單位的“殺手锏”,動不動就搞“末位淘汰”,搞得員工人心惶惶。
董克用說,“末位淘汰制”源于國外,它并不適用于所有行業和企業,而主要適于市場競爭激烈、知識和技術更新換代較快的行業或單位。他指出,各單位圍繞“末位淘汰制”所制定的一系列規章制度、考評指標、計算方式都應力求科學合理,并得到員工認同,要排除人際關系的干擾、感情因素的支配,按照“業績末位”而不是“人際關系末位”來淘汰。他說,有效的科學化管理遠不止“末位淘汰”這么簡單,科學、有效管理的核心是“以人為本”,激發人的積極性、創造性。
據了解,“末位淘汰制”是企業考評員工績效時所采用的一種方法。該制度因美國通用電氣公司的多年使用而聞名,并被許多中國公司效仿,變成“熱門”的管理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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