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反傾銷:7家企業拿到市場經濟地位
這場律師費耗資150萬元的反傾銷訴訟避免了該公司徹底喪失歐盟市場的厄運
“如果我們不做生產商,完全可以從事反傾銷咨詢工作。”聲科家居用品(上海)有限公司(下稱“聲科”)總經理范強很自信地說道。
他的自信來源于他所親歷的反傾銷訴訟案件。9月29日,在歐盟發起的針對中國、泰國生產的聚乙烯塑料袋的反傾銷調查中,聲科與惠州的一家企業贏得了中、泰兩國涉案企業中最低的4.8%單獨稅率。
“這個案子經歷了所有反傾銷的程序:反立案、無損害抗辯、替代國爭議、市場經濟地位、申請聽證會等。”范強說。他表示,這個案件還有幾個顯著特點:應訴企業取得了平均8.4%的較低稅率,相形之下,未參與應訴的中國企業則被征收28.8%的反傾銷稅率;應訴企業多,有108家。
不過,就在聲科和一起參與應訴的聚乙烯塑料袋企業享受戰果的時候,歐盟另外一個反傾銷裁定卻讓中國企業不安和忙碌起來。10月6日,歐盟理事會通過了對中國產皮鞋征收16.5%的反傾銷稅。鮮明的對比不得不讓中國企業深思。
7家企業拿到市場經濟地位
中國是歐盟聚乙烯塑料袋行業第一大進口國,泰國緊隨其后。歐盟每年從中國進口20萬噸左右,其自身總產量為117.5萬噸。
2005年5月17日,歐盟29個塑料袋生產商和團體向歐盟委員會提起了針對原產于中國、泰國和馬來西亞(針對馬來西亞的調查后被撤銷)的聚乙烯塑料袋反傾銷指控。同年6月30日,歐盟委員會發起針對上述三國的聚乙烯塑料袋反傾銷調查。
在歐盟把反傾銷調查通知給中國有關方面之后,“輕工業商會立即組織行業開會,并邀請律師到各省市演講。不久,就有100多家的聚乙烯塑料袋生產企業應訴。這是應訴企業空前多的一個重要原因。”范強介紹說。
據介紹,歐盟反傾銷調查是針對2004年4月1日到2005年3月30日之間輸歐的聚乙烯塑料袋生產企業,這個階段中國有1000多家企業出口過歐洲。
歐盟與美國在對待反傾銷調查時還是有不同之處。歐盟雖然還不承認中國具有市場經濟地位,但認為個別企業擁有市場經濟地位。如果企業具有市場經濟地位,歐盟會按照企業應有成本來比較;如果企業沒有市場經濟地位,則會跟替代國比較。
在中國應訴企業中,歐委會按照出口情況和行業代表性選取了聲科等10家企業進行現場核查。經過核查,10家企業中7家被承認具有市場經濟地位。
在皮鞋反傾銷調查中,國內應訴企業僅南海金履鞋業有限公司拿到市場經濟地位,最后獲得9.7%的反傾銷稅率。
應有成本之爭
市場經濟地位判定結束以后,就等待歐盟計算反傾銷稅率。反傾銷稅率是根據產品傾銷程度決定的,就是應有成本跟實際出口價格比較。
“比方說如果計算出這個產品1600美元的公平成本,然后你賣1100美元,那就傾銷了500美元,用500美元除以1100美元,就是反傾銷稅率。”范強介紹說。
2006年2月底,聲科順利通過現場核查,問卷資料和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得到認可。4月20日,歐盟委員會通知,聲科等7家中國企業取得了市場經濟地位。然而,7月份公布了一個稅率草案,聲科的反傾銷稅率是13%多,按照這一稅率征收,聲科基本上將會失去歐盟市場。
“由于我們有充足的理由證明歐盟計算草案中有不合理的地方,在律師的建議下,我們申請舉行聽證會。”范強介紹說,“應有成本大家都有誤會,我也有誤會,我們中國企業都是以利潤為中心的,怎么會虧損出口呢?比如說工人應有40小時工作,其他時間是加班,要給加班費,而沒給,這應該計入應有成本,把應有成本加進來。”
另外,“在產品成本本身還要加上總部管理費,還有利潤,這些都是你應有的出口價格,你不能把車間成本拿去賣,否則也是傾銷的。”
在這個案件里面,歐盟是按照企業內銷來計算應有的管理費和應有的利潤,如果企業賣到中國家樂福要加13%的管理費和利潤,出口到歐洲也得加上。
范強表示:
“抽查的幾家企業中,內銷做得比較大的只有個別幾家,我們也是國內這個行業最大的供應商。名義上看,我們內銷的毛利較高,但是每年我們還要交進場費返利等大量通路費用給零售商,因此真實的內銷毛利并不高,應該以真實的毛利來比較出口價格。這一點我們說服歐盟,從而取得了較低的稅率。”
“我們的稅率下來之后,整個中國的聚乙烯塑料袋平均稅率也隨之下來了。因為歐盟會把我們內銷管理費和內銷利潤加進去,其他公司幾乎都沒有內銷的。”
理智應對反傾銷
在此次歐盟針對中國皮鞋反傾銷的案件中,有兩個值得注意的特征:一是統一征收16.5%的稅率,所有涉案企業沒有區分是否具有市場經濟地位。二是按照歐盟法律規定,征稅時間應該為5年,而結果是2年。
“這是一個妥協的方案。”代理溫州康奈、紅蜻蜓等鞋企反傾銷訴訟的法國基德律師事務所宋立偉律師對上述特征如此評價。
事實上,歐盟內部對這一案件分歧很大,直到規定時間之前,法國提出了折中方案,才得以在最后時刻通過。
“溫州鞋企中大多是民營企業,市場經濟程度高,卻沒有一家得到市場經濟地位。很明顯,這是歐盟生產商施加壓力的結果,對中國有失公平。”溫州夾瑞城律師事務所律師林越堅認為。
“我們聘請了中國的律師和比利時布魯塞爾的律師來為我們進行反傾銷訴訟。歐洲律師每小時收費最低150歐元,最高500歐元。我們公司光律師費的花費就在150萬元人民幣左右。”范強介紹說。
然而,結果是聲科公司取得了4.8%單獨反傾銷稅率。中國其他獲得單獨反傾銷稅率的5家企業則從4.8%到12.8%不等。所有參與應訴但是未被抽樣核查的企業稱為合作企業,取得了8.4%的統一稅率(即上述7家的平均稅率)。所有未應訴的企業則被課以28.8%的懲罰性稅率,基本失去了歐盟市場。
近幾年來,中國企業所面臨的反傾銷案件越來越多,今年更是突出。對此,宋立偉認為:“反傾銷訴訟如此之多,最主要的是由于中國出口增加,國內企業互相低價競銷,同時,國外企業濫用反傾銷手段的不公平做法。”
他還認為,要想使得反傾銷應訴獲勝,最主要是爭取到市場經濟地位,其中財務、會計制度是主要因素之一。不要以國內打官司的思維去理解國外的做事的方式,要有平常心態,理智地以法律手段去應對。
同時,企業在做業務過程中要練好內功,企業要規范財務制度,規范經營,規范競爭。要明確傾銷是不公平的競爭行為,反傾銷是反不正當的競爭行為,中國也應該反,不應泛政治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