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從10月起最低月工資增加30元
昨日,山西省政府向社會公布《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今年10月1日起,山西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將在現行基礎上全部提高30元;同時,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上漲。
山西省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004年7月1日確定并開始實行的。山西省決定今年再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在經濟社會發展、城鎮居民消費水平提高的背景下做出的,同時參考了全省不同地區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山西省最低工資標準將每月增長30元,即由現行標準的一類520元、二類480元、三類440元、四類400元,依次調整為550元、510元、470元、430元。同時,山西省對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提高,調整后,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上漲0.2元至0.3元,由現行標準的一類3元、二類2.8元、三類2.6元、四類2.4元調整為:一類3.3元、二類3.05元、三類2.8元、四類2.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為一類6.5元、二類6元、三類5.5元、四類5元,分別漲0.5元。新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將于今年10月1日起開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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