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鞋引起的消費糾紛增多
記者從鐵西區消協了解到,因買鞋引起的消費糾紛明顯增多。買賣雙方爭執的焦點集中在鞋的材質上。為此消協人員特提醒消費者要多加注意。
據介紹,近一個時期因購買鞋類商品引發的消費者投訴增多,緣由大多是購買時商家承諾是皮質的,但是不少消費者穿著不到3個月即出現質量問題,而且符合退換貨的條件。可是,當消費者找到商家后,對方并不承認當初的說法,以此借口推說不適用皮鞋的三包期。結果當消費者翻看信譽卡上確實并未表明該鞋的材質,只好自認倒霉。
鐵西區消協提醒消費者購買鞋類商品時要注意以下事項:一是購買前要仔細詢問銷售人員所購鞋的材質,以確定該鞋的三包期限(按有關規定:皮鞋、皮質旅游鞋三包期為三個月;膠鞋、旅游鞋為兩個月;合成革鞋、塑料鞋、布鞋為一個月)。二是購買時要注意發票或信譽卡上注明的該鞋的材質,如未注則要求對方注明,切不可含糊地被銷售人員搪塞過去。一旦發生糾紛,銷售憑證是最有利的證據。三是購買鞋類商品后應馬上穿著,一旦發現不合適或出現質量問題,及時找經營者進行協商解決。鞋類商品的三包期限,無論穿著與否都以發票開具之日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