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職業評價制建立 資格考明年下半年進行
社會工作者職業評價制建立
本報訊 (記者郭鯤)昨天,民政部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公布了民政部與人事部聯合制定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民政部副部長李立國表示,這標志著我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的正式建立。
按照規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別。目前頒布的規定是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的職業水平評價制度,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評價具體辦法另行制定。此外,首次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將于明年下半年舉行。
據民政部人事教育司司長孫建春介紹,社會工作者是指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勞動保障、殘障康復、優撫安置、醫療衛生、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通常簡稱“社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