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統招畢業生接收程序發布 外地大學生先就業后落戶
2006-07-08 15:33:46 來源:中國鞋網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本報訊哈爾濱市人才中心5日在市人事局網站發布最新統招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接收程序,明確了非哈生源畢業生落實就業單位后才可在哈爾濱市落戶政策。
據悉,非哈生源畢業生在哈落戶(含十一縣市)的具體政策如下:具有統招專科以上學歷的非哈生源畢業生,落實就業單位后,經市人才中心核準,可在哈爾濱市落戶。到國有經濟單位(有主管部門)就業的,同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后,經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呈報市人才中心核準(蓋章)后,可在哈爾濱市落戶。到非國有經濟單位(無主管部門)就業的,同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后,可委托人才交流部門進行人事代理,由其上級人事部門在就業協議書上蓋章后,呈報市人才中心核準(蓋章),可在哈爾濱市落戶。受委托的人才交流部門,按規定辦理工作關系、檔案、戶籍、晉職、工齡計算、檔案工資、黨團關系等手續。
非哈生源畢業生需在報到證規定的時間內,持就業協議書、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到市人才中心辦理檔案接轉手續和落戶證明,辦完后分別到接收(委托)單位報到和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對于材料齊全者,可隨時辦理。
非哈生源畢業生在報到證有效期外不予辦理改派進哈手續。
據悉,非哈生源畢業生在哈落戶(含十一縣市)的具體政策如下:具有統招專科以上學歷的非哈生源畢業生,落實就業單位后,經市人才中心核準,可在哈爾濱市落戶。到國有經濟單位(有主管部門)就業的,同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后,經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呈報市人才中心核準(蓋章)后,可在哈爾濱市落戶。到非國有經濟單位(無主管部門)就業的,同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后,可委托人才交流部門進行人事代理,由其上級人事部門在就業協議書上蓋章后,呈報市人才中心核準(蓋章),可在哈爾濱市落戶。受委托的人才交流部門,按規定辦理工作關系、檔案、戶籍、晉職、工齡計算、檔案工資、黨團關系等手續。
非哈生源畢業生需在報到證規定的時間內,持就業協議書、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到市人才中心辦理檔案接轉手續和落戶證明,辦完后分別到接收(委托)單位報到和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對于材料齊全者,可隨時辦理。
非哈生源畢業生在報到證有效期外不予辦理改派進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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