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訂艙
貨物托運前由發貨人自行或委托貨運代理人填制訂艙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或經營運輸的其他人申請訂艙。
(2)接受托運申請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首先考慮其航線、船舶、運輸要求、港口條件、運輸時間等方面條件,接受托運申請,著手編制訂艙清單,分送集裝箱碼頭堆場、集裝箱貨運站,據此辦理空箱及貨運交接。
(3)發放空箱
發貨人到集裝箱碼頭堆場領取空箱(拼箱貨運輸則由集裝箱貨運站負責領取),辦理交接,填制設備交接單。
(4)拼箱裝箱
發貨人將不足一整箱的貨物交由集裝箱貨運站,并由貨運站根據訂艙清單,核對貨主填寫的場站收據,負責整理裝箱。
(5)整箱貨交接
由發貨人自行負責裝箱并加海關封志的整箱貨,通過內陸運輸運至集裝箱碼頭堆場,并由碼頭堆場根據訂艙清單,核對場站收據和裝箱單項式接收貨物。
(6)集裝箱交接簽證
集裝箱碼頭堆場在驗收貨箱后,即在場站收據上簽字,并將簽署的場站收據交還給發貨人,由發貨人據此換取提單。
(7)換取提單
發貨人憑經簽署的場站收據,向負責集裝腔作勢箱運輸的人或其代理人換取提單,然后支銀行結匯。
(8)裝船(來源:黃頁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