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匯率(ForeignExchangeRate)
又稱匯價或外匯行市,是一國貨幣兌換成另一國貨幣的比率,或者是指用一種貨幣表示的另一種貨幣的價格。
外匯風險
從事對外經濟、貿易、投資及金融的公司、企業組織、個人及國家外匯儲備的管理與營運等,通常在國際范圍內收付大量外幣,或持有外幣債權債務,或以外幣標示其資產、負債價值。由于各國使用的貨幣不同,加上各國間貨幣匯率經常變化,因此在國際經濟往來中,在國際收付結算的時候,就會產生外匯風險。
自由兌換貨幣(FreelyConvertibleCurrency)
當一種貨幣的持有人能把該種貨幣兌換為任何其他國家貨幣而不受限制,則這種貨幣就被稱為可自由兌換貨幣。根據〈國際貨幣基金協定〉的規定,所謂自由兌換,系指:對國際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不得施加限制。也就是說,這種貨幣在國際經常往來中,隨時可以無條件地作為支付手段使用,對方亦應無條件接受并承認其法定價值。不施行歧視性貨幣政策措施或多種貨幣匯率。在另一成員國要求下,隨時有義務換回對方在經常性往來中所結存的本國貨幣。即參加該協定的成員國具有無條件承兌本幣的義務。
目前,世界上有50多個國家接受了〈國際貨幣基金協定〉中關于貨幣自由兌換的規定,也就是說,這些國家的貨幣被認為是自由兌換的貨幣,其中主要有:美元(USD)、德國馬克(DEM)、日元(JPY)、瑞士法郎(CHF)、法國法郎(FRF)、意大利里拉(ITL)、荷蘭盾(NLG)、比利時法郎(BEU)、丹麥克朗(DKR)、瑞典克朗(SKR)、挪威克朗(NKR)、奧地利先令(ATS)、港幣(HKD)、加拿大元(CAD)、澳大利亞元(AUD)、新西蘭元(NZD)、新加坡元(SGD)。
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
所謂通貨膨脹是指貨幣供應量超過流通領域對貨幣的實際需求量而引起的貨幣貶值,物價普遍上漲的經濟現象。市場表現是商品和勞務的貨幣價格總水平的持續上漲現象稱為通貨膨脹。
反之,貨幣供應量少于流通領域對貨幣的實際需求量而引起的貨幣升值,從而引起的商品和勞務的貨幣價格總水平的持續下跌現象稱為通貨緊縮。
國內生產總值(GrossDomesticProduct,GDP):
以年增長率衡量的一定時期內經濟領域的全部商品和勞務產出。它是衡量美國經濟活動的最具概況性的數據,通常每季度公布一次。但具體數據通常分三次發表:第一次是國內生產總值預算數據(AdvanceGDP),第二次是國內生產總值初值(PreliminaryGDP),第三次是國內生產總值最后修正值(RevisedGDP)。
國際收支
國際收支包括經常項目(CurrentAccount)和資本項目兩部分。在國際交往中一般要進行貨幣收付,因此常將一國在一定時期內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進行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往來所發生的貨幣收支總和,稱為國際收支。在國際收支中通常使用外匯,所以國際收支又實際上是指一定時期內外匯收支的總和。這是一種狹義的概念,它只反映一定時期內具有外匯收支的交易,而不包括那些沒有外匯收支的交易,如易貨貿易和無償援助等。廣義的國際收支是指一國在一定時期內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的各種經濟交易和往來的全部記錄,無論是否具有外匯收支。它是特定時期內的一種統計報表,反映(1)一國與他國之間的商品、勞務和收益等交易行為;(2)該國持有的貨幣黃金、特別提款權的變化,以及與他國債權、債務關系的變化;(3)凡不需要償還的單方轉移項目和相應的科目,由于會計上必須用來平衡的尚未抵消的交易。
經常項目(CurrentAccountBalance):
它反映本國與外國交往中經常發生的項目,包括貿易收支(也就是通常的進出口)、勞務收支(如:運輸、 港口 、通訊和旅游等)和單方面轉移(如:僑民匯款、無償援助和捐贈、國際組織收支等)。是最具綜合性的對外貿易的指數。
資本項目
一般分為長期資本和短期資本。長期資本是指合同規定償還期超過1年的資本或未定償還期的資本(如公司股本),其主要形式有直接投資、證券投資、政府和銀行的長期借款及企業信貸等。短期資本指即期付款的資本和合同規定借款期為1年或1年以下的資本。
實現國際收支平衡需要避免國際收支的過度逆差或順差可,以維持適當的國際儲備水平和相對穩定的匯率水平。
外債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定義,外債是任何特定的時間內,一國居民對非居民承擔的具有契約性償還責任的負債,不包括直接投資和企業資本。根據我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定義,外債是中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金融機構或者其他機構對中國境外的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或者其他機構用外國貨幣承擔的具有契約性償還義務的全部債務。
進口押匯
進出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后,進口方請求進口地某個銀行(一般為自己的往來銀行)向出口方開立保證付款文件,大多數為 信用證 。然后,開證行將此文件寄送給出口商,出口商見證后,將貨物發送給進口商。商業銀行為進口商開立信用保證文件的這一過程,稱為進口押匯。
因為進口商通過信用保證文件的開立,可以延長付款期限,不必在出口商發貨之前支付貨款,即使在出口商發貨后,也要等到單據到達自己手中才履行付款義務。這樣,進口商減少了資金占用的時間。同時,出口商愿意接受這種延長付款期限,是以開證行保證到期付款為條件的。因此,進口押匯是開證行為進口商提供的一種資金融通。
出口押匯
是指出口商根據買賣合同的規定向進口商發出貨物后,取得各種單據,同時,根據有關條款,向進口商開發匯票。這時,進口商不能立即支付匯票票款,出口商為盡快收回貨款,將匯票和單據持往出口地某個銀行,請求該銀行對匯票進行貼現。如果該銀行進行審查后,同意貼現,即收下匯票和單據,然后把匯票票款扣除貼現利息后,支付給出口商。這種出口地銀行對出口商提供的資金融通,稱為出口押匯。出口地銀行收下匯票和單據后,在匯票到期時提交給進口商,請其付款,進口商付款后,銀行收回墊付資金,如果進口商拒絕支付票款,則出口地銀行有權要求出口商歸還票款。
出口信貸
是指國家為了支持本國產品的出口,加強國際競爭,對本國產品給予利息貼補并提供擔保的方法,鼓勵本國商業銀行對本國出口商-或外國進口商(或銀行)提供較市場利率略低的貸款,以解決買方支付進口商品資金的需要。
出口信貸有兩種:
買方信貸:
是指出口國銀行把資金貸款給進口方的進口商或銀行,對進口商進行融資的一種貸款方法。如果出口地銀行把資金直接貸款給進口商,稱為企業買方信貸,這種買方信貸通常需要銀行擔保;如果出口地銀行把資金直接貸款給進口地銀行,然后有銀行再把資金貸款給進口商,稱為銀行買方信貸。
賣方信貸:
是指進口商延期支付貨款,出口商為了取得資金周轉,向出口方銀行貸款的一種貸款形式,這種延期付款一般包括了資金的利息,有的要進口方銀行的擔保。
打包放款
是出口地銀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具體做法為:出口商與國外進口商簽定買賣合同后,就要組織貨物出口。在此過程中,出口商可能會出現資金周轉困難的情況。此時,出口商用進口地銀行向其開發的 信用證 或其他保證文件,連同出口商品或半成品一起,交付出口地銀行作為抵押,借入款項。出口地銀行在此種情況下向出口商提供的貸款就稱為打包放款。打包放款的期限一般很短,出口商借入打包放款后,很快將貨物裝船運出。在取得各種單據并向進口商開發匯票后,出口商通常前往放款銀行,請其提供出口押匯貸款,該銀行收下匯票和單據后,將以前的打包放款改為出口押匯,這時的打包放款即告結束。在打包放款中,如果出口商不按規定履行職責,貸款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以收回貸款款項。打包放款的數額一般為出口貨物總價值的50%-70%。
回購協議
也稱再購回協議,是指商業銀行進行短期融資的一種方式,其含義是指出售證券等金融資產時簽訂協議,約定在一定的期限后按原定價格或約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從而獲得即時可用資金。回購協議通常只有一個交易日。回購協議所涉及的證券主要是國債。
同業拆放利率
指銀行同業之間的短期資金借貸利率。同業拆放有兩個利率,拆進利率(BidRate)表示銀行愿意借款的利率;拆出利率(OfferedRate)表示銀行愿意貸款的利率。一家銀行的拆進(借款)實際上也是另一家銀行的拆出(貸款)。同一家銀行的拆進和拆出利率相比較,拆進利率(BidRate)永遠小于拆出利率(OfferedRate),其差額就是銀行的得益。在美國市場上,一般拆進利率(BidRate)在前,拆出利率(OfferedRate)在后,例如81/4--81/2。在英國市場上,一般是拆出利率(OfferedRate)在前,拆進利率(BidRate)在后,例如81/2--81/4,兩種情況下,都表示為“我借款81/4,我貸款81/2”。
同業拆放中大量使用的利率是倫敦同業拆放利率(LondonInterBankOfferedRateLIBOR)。LIBOR指在倫敦的第一流銀行借款給倫敦的另一家第一流銀行資金的利率。現在LIBOR已經作為國際金融市場中大多數浮動利率的基礎利率,作為銀行從市場上籌集資金進行轉貸的融資成本,貸款協議中議定的LIBOR通常是由幾家指定的參考銀行,在規定的時間(一般是倫敦時間上午11:00)報價的平均利率。最大量使用的是3個月和6個月的LIBOR。我國對外籌資成本即是在LIBOR利率的基礎上加一定百分點。
從LIBOR變化出來的,還有新加坡同業拆放利率(SingaporeInterBankOfferedRateSIBOR)、紐約同業拆放利率(NewYorkInterBankOfferedRateNIBOR)、香港同業拆放利率(HongkongInterBankOfferedRateHIBOR)等等。
貼現
是指銀行應客戶的要求,買進其未到付款日期的票據,或者說,購買票據的業務叫貼現。辦理貼現業務時,銀行向客戶收取一定的利息,稱為貼現利息或折扣。具體程序是銀行根據票面金額及既頂貼現率,計算出從貼現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這段時間的貼現利息,并從票面金額中扣除,余額部分支付給客戶。票據到期時,銀行持票據向票據載明的支付人索取票面金額的款項。
再貼現
是商業銀行以未到期的合格票據再向中央銀行貼現。對中央銀行而言,再貼現是買進票據,讓渡資金;對商業銀行而言,再貼現是賣出票據,獲得資金。再貼現是中央銀行的一項主要的貨幣政策工具。中央銀行可以通過提高或降低再貼現率來影響金融機構向中央銀行借款的成本,從而影響貨幣供應量和其它經濟變量。
特別提款權(SDR)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帳單位,亦稱“紙黃金”。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它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作國際儲備。但由于其只是一種記帳單位,不是真正的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使用于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
充分就業
通常所說的充分就業是指對勞動力的充分利用,但不是完全利用,因此在國際的經濟生活中不可能達到失業率為零。在充分就業情況下也會存在一部分“正常”失業人口,比如結構性失業。
隱含國內生產總值消脹指數(ImplicitGDPPriceDeflator):
以現值計算的名義國內生產總值和以不變價格計算的實際國內生產總之之比。這項數據與國內生產總值一起公布,每季度一次。與消費價格指數和生產價格指數相比,該指數反映了較長期限內更為廣泛的通貨膨脹狀況。
外匯交易(ForeighExchangeDealing)
又稱外匯買賣,是不同貨幣的相互買賣,每筆交易的買賣雙方各自在買入一種貨幣的同時賣出另一種貨幣。外匯交易的主要參加者是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和個人,包括外匯投機者。外匯經紀人也是外匯市場的主要成員,由金融當局認可,在銀行之間和客戶之間達成交易。目前,外匯市場交易的貨幣主要是美元、德國馬克、英鎊、日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和法國法郎等。外匯交易主要通過電傳和電話成交,因此外匯市場是一種無形市場。外匯交易有三種基本形式,即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及掉期外匯交易。
即期外匯買賣(SpotExchangeDeals)
指交割日或稱起息日為交易日以后第二個工作日(即銀行的營業日)的外匯買賣,所謂交割日或稱起息日,也是外匯買賣合同的到期日,在該日買賣雙方互相交換貨幣。
即期外匯買賣是外匯交易中最基本的交易,可以滿足客戶對不同貨幣的需求。例如某進出口公司持有美元,但要對外支付商務合同的貨幣是日元,可以通過即期外匯買賣,賣出美元,買入日元,滿足對外支付日元的需求。
即期外匯買賣還可以用于調整持有外匯頭寸的不同貨幣的比例,以避免外匯風險。例如,某國家外匯儲備中美元比重較大,但為了防止美元下跌帶來的損失,可以賣出一部分美元,買入日元、德國馬克等其他貨幣,避免外匯風險。此外即期外匯買賣還被用于外匯投機。
遠期外匯買賣(ForwardExchangeDeals)
外匯買賣交易中,凡交割日預定在即期外匯買賣起息日以后一定時期的外匯買賣,稱為遠期外匯買賣。外匯買賣的將來交割日,匯率和貨幣金額都是在合同中事先規定的。遠期外匯買賣具有很多作用,最主要的作用是能夠用于避免貿易和金融上的外匯風險。
通過遠期外匯買賣,能夠事先將貿易和金融上外匯的成本或收益固定下來,有利于經濟核算,避免或減少外匯上的風險。例如,在 國際貿易 中,經常會碰到合同中的貨幣,與進口商手中持有的貨幣不一致。而合同中的支付一般在將來的一定時期。為了避免在支付時外匯匯率的變化,進口商可以事先進行遠期外匯買賣,固定成本,避免在將來支付時因匯率變化帶來的外匯風險。在國際借貸中,也會經常碰到,借款貨幣與實際經營收益(通常即還款的資金來源)的貨幣不一致,而借款的償還一般又是在遠期。為了避免在還款時外匯匯率的變化,借款人可以事先進行遠期外匯買賣,固定還款金額,避免將來在還款時因匯率變化帶來外匯風險。
擇期遠期外匯買賣
在上面的討論中,匯率、買賣貨幣金額和交割日都是在交易合同中固定的。但是會碰到這樣一的情況,客戶不知道支付的具體日期,如不知道進口的貨物哪一天交貨,哪一天需要實際支付。在這種情況下,客戶希望不要固定交割日期,但要固定匯率,這就產生了擇期遠期外匯買賣。
擇期遠期外匯買賣就是客戶可以在交易日的第二天起約定1期限內的任何一天,按約定的匯率進行外匯交割,也就是說客戶對交割日在約定期限內有選擇權。例如,客戶選擇期限為10月1日至11月1日的擇期,客戶有權在10月1日至11月13日其間的任何一個工作日進行外匯買賣的交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