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教育部和公安部聯合在浙江林學院召開現場會,來自全國幾十所高校的有關負責人深入研討將于明年起施行的《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貫徹落實工作,并通過現場觀摩消防應急演練等形式學習消防知識,感受大學生掌握消防知識的重要性。
記者獲悉,由教育部和公安部聯合簽署的《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將于20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該規定明確,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從明年開始,消防安全教育將成為大學生的必修課,消防安全知識將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每屆大學新生都必須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對于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還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規定要求,每所高校“要積極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每學年至少要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使學生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的方法。
據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1月至11月,全國各類學校已發生火災700多起,雖然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是形勢依然嚴峻。《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出臺,為今后加強和規范高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指明了方向,規范了管理程序和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