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克”“匹克豹”傻傻分不清 泉州市工商局查處一起商標侵權案
工商部門調查了解到,華偉公司曾注冊了一個商標,但較少使用。去年7月,該公司以10萬元的轉讓費,從另一家體育用品公司取得了一個三角圖形的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之后,華偉公司將這兩個商標進行分拆、重新組合,并使用在公司生產的900雙運動鞋及在天貓和京東電子商務平臺上注冊的“豹旗艦店”中。
工商部門認為,“三角形+PEAK”及“匹克”,均為匹克公司注冊的商標,具有較高的顯著性和知名度。而華偉公司將自己注冊的商標及通過轉讓獲得的商標,分拆組合成與匹克公司注冊商標近似的標識,且同樣使用在運動鞋上,不但構成了自行改變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等行為,且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構成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
泉州市名牌促進會會長 林棟梁:“這樣的三角圖形+“PICK”+漢字“匹克豹”這樣組合的商標標識,并沒有取得商標注冊,所以在法律上我們就認為他是個未注冊商標。”
林棟梁認為,華偉公司在泉州市南安從事鞋業生產十幾年,明知匹克公司的注冊商標享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有攀附他人注冊商標知名度和美譽度之嫌。
泉州市名牌促進會會長 林棟梁:“一般的公眾會容易認為,“匹克豹”與“匹克”會有什么其他的聯系。從三角形PICK以及中文的匹克豹,確實也有似是而非,我們是認為是有相似之處的。”
據工商部門統計,華偉公司生產、銷售的900雙運動鞋,涉案經營額總計4.8萬元。此外,華偉公司為提高天貓和京東“匹克豹官方旗艦店”的信譽度、銷售量,采取“刷單”虛假交易方式來增加網店訂單數量,共虛構交易量2300多筆,虛假交易金額28萬多元。
目前,工商部門已沒收華偉公司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運動鞋414雙,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與匹克公司近似的標識,同時,工商部門還責令華偉公司停止利用“刷單”方式虛構交易,并處罰款33萬元。就此事,匹克公司也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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