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鞋超期損壞 雞西市工商局1協調得好評
【中國鞋網-滾動快訊】近段時間,雞西市工商局向陽分局協調處理兩起商品超三包期特殊案例,得到消費者好評。
雞西市雞冠區消費者王先生,2014年4月,在某商場購買一雙559元的“阿迪”運動鞋,穿后一段時間兩只鞋出現色差,當色差越來越明顯找到商場時,被告知已超出三包期拒絕處理。無耐的王先生找到雞西市工商局12315中心要求給個說法。針對超期一個多月的運動鞋,中心首先告知消費者依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規定:“購買后商品超過保質期,被投訴人已不再負有違約責任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王先生表示,這方面知識不懂,但500多元的鞋錢僅穿幾個月就這樣,實在不甘心,不行就去鑒定。中心人員解答到,鞋類商品都是破壞性鑒定,需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向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質量鑒定申請,況且雞西沒有鞋類鑒定機構,需到省里。王先生為難的說,同志,求你們幫我們解決一下。這是一起特殊案例,不在12315中心受理范圍之內,經研究,中心做出如下決定:將此投訴轉至向陽分局處理,一是讓經營者提供質檢報告,證明其銷售的鞋是合格的,提供無過錯責任;二是與廠家聯系協調處理此事。接訴后,向陽分局第一時間與商場聯系,在其提供質檢報告、相關手續情況下,與商場現場科、廠家多次溝通協商,最后達成一致,將鞋返廠處理,一周后,王先生收到一雙無色差的運動鞋,他打電話給向陽分局分管局長,表示感謝。
無獨有偶,雞冠區消費者李先生今年4月12日,在某商場購買一雙599元“耐克”運動鞋,穿后4個月時運動鞋氣柱出現質量問題,找到商場被告知超三包不予處理。消費者認為是質量問題要求鑒定。經向陽分局協商處理,商場給消費者換貨。
《黑龍江省鞋類商品三包責任規定》:實行三包的期限:皮鞋、價格在100元以上的仿皮革鞋為三個月;膠鞋、布鞋、童鞋、價格在100元以下的仿皮革鞋為一個月;其它鞋類商品參照執行。商品三包期從售出之日起。三包期不含因質量問題維修所占用的時間,更換后的三包期從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雞西市工商局12315提醒消費者:購買鞋類商品,請索要發票、信譽卡等購貨憑證并保留。出現商品質量問題,請在三包期內及時維權。(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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