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鞋磨腳遭投訴 商家竟稱“腳有問題”
【中國鞋網-消費市場】“新買的皮鞋磨腳,向商家反映后,工作人員竟然說是我的腳有問題!”近日,慶云縣的張女士致電12345市民熱線投訴,請求有關部門調解此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原來,8月24日,消費者張女士從慶云縣某商場花198元購買了某品牌皮鞋一雙,回家穿了半天后,發現鞋子腳后跟處磨腳。而她來到商場反映后,工作人員答應給予返廠維修。數天后,張女士試穿了維修后的鞋子,發現仍然磨腳,并且在維修處出現了皮質損壞的痕跡。9月初,張女士以鞋子存在質量問題為由,要求商場退換。但皮鞋專柜工作人員稱,鞋子磨腳不屬于質量問題,是消費者“腳有問題”,并堅持“腳并沒有磨破,不能證明鞋子磨腳”的說辭,拒絕退貨。雙方爭執不下,無奈,張女士撥打了12345市民熱線求助。
慶云縣工商局消保科工作人員認真了解情況后,首先對該專柜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提出批評。由于鞋子三包規定中確實沒有關于鞋子磨腳的相關說明,因此無法認定鞋子磨腳屬于質量問題,但皮鞋經過維修后出現了皮質破損現象,根據《山東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七條“修理者應承擔因自身修理失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之規定,通過調解協商,最終該皮鞋專柜同意為消費者張女士退貨,張女士對此表示滿意。
■12345回復
股權問題可司法解決
來電人段女士反映:其愛人于2008年在晶峰集團入股9000元,后給予發放股東證,每年給予分紅。2013年11月份其愛人被公司辭退,多次咨詢公司股份應該如何處理,一直沒有得到回應,希望部門核實后,能夠盡快將股份退回。
市人社局回復:接到督辦單后,我們與來電人和晶峰集團分別進行了聯系,了解到當事人于2008年購買了公司股份,獲得了股權證,成為公司股東,股權股份問題屬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調整范疇,已建議來電人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來電人表示認可。(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