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車間私改地下皮革加工點非法水洗牛皮
【中國鞋網-滾動快訊】為了賺錢,石帆街道的姚某將自己養兔場的飼料車間改建成地下皮革加工點。后因污染環境多次被環保部門責令關停了。可姚某不死心,又將自己的地下皮革加工場連同設備租給他人,允許其在自己的兔場繼續從事非法水洗牛皮。前天,樂清市人民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姚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1.2萬元。
姚某今年46歲,初中文化。六七年前,姚某在石帆街道山前村辦了一家養兔場,后見人家辦皮革加工場比養兔利潤大得多,他動心了。自2013年6月份始,姚某將自己養兔場的飼料車間建成了水洗牛皮加工場,購買了4只用于皮革加工的轉鼓,在沒有營業執照和任何環保設施的情況下,竟干起了皮革的漂白和染色。大約干了半個月,姚某的地下加工場就被人發現并舉報。環保部門責令姚某馬上停止生產,拆卸轉鼓。
停業期間,有人聯系姚某,想購買他的轉鼓。于是,姚某將轉鼓清洗后又裝了起來。后來,雙方因為價格協商不下沒有成交。姚某心想,既然都已經裝好了,那就再生產吧。這回他非常小心,只在夜里加工皮革。可加工六七天后,姚某再次被環保部門查到,執法人員將姚某非法加工場里的兩個轉鼓切割掉。只剩兩個轉鼓的姚某在停業兩個月后又偷偷開始加工皮革。持續生產了20多天,環保部門獲悉姚某又在生產便打電話責問。姚某擔心自己的另兩只轉鼓被沒收,便自行停工不敢再干了。
今年3月9日,姚某將自己這個非法皮革加工場租給溫州市區的李某。雙方協商好租金后,李某委托兩個搬運工和一個司機,將一批皮革運到了姚某的加工場。李某委托的人將皮革直接扔在轉鼓里,將漂白和染色的藥劑搬下車放在車間里就離開了。
次日,負責染色的技術人員來到了加工場,他們將漂白和染色的藥水配好后放進轉鼓里,生產產生的廢水通過一個閥門直接排放掉。
兩天后,當搬運工和司機將染好的皮革搬上車打算運走時,被聞訊趕來的環保部門工作人員查獲。經樂清市環境監測站監測,該加工場外排水溝入河口廢水總鉻含量為5.04mg/l(標準限值1.5mg/l),超出國家排放標準2倍以上。
據悉,鉻是嚴重污染環境的重金屬,其進入人、畜體內后,會引起慢性中毒,嚴重危害人、畜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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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環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簡稱《修正案八》)罪名作出的補充規定,取消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為“污染環境罪”。從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該罪具體的內容包括“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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