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新政實施 所有業務納入監管
【中國鞋網-電商頻道】“今后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從事跨境電商業務,都必須納入海關的監管范疇。”泉州海關相關人士說,7月28日,海關總署發布第56號文——關于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公告自8月1日起施行。
內容涉及5個方面規定:一、不論是個人還是電子商務企業做跨境電商進出口業務,都必須接受海關監管,企業必須在海關注冊登記;二、交易、支付、倉儲、和物流等數據必須傳送到電子商務通關管理平臺;三、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信息必須先向海關備案,還必須有海關商品編碼及物品8位稅號;四、進出海關監管場所的電子商務貨物、物品總單和明細單等數據應向海關傳送,并接受海關查驗;五、電子商務企業應按月將《貨物清單》匯總形成《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
據悉,晉江的陸地港和出口加工區已先后獲批成為跨境電子商務試點服務單位,陸地港的電子商務項目(國際快件中心)已實質啟動建設,并即將完工。相關人士透露,接下來將爭取將泉州市列入全省四個跨境電子商務試點之一。(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