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無條件退貨理解不當 主流電商執行新消法標準不一
【中國鞋網-消費市場】新消法落地的過程中,電商平臺已陸續普及7天無條件退換貨政策,但在波瀾不驚的表面下,由于消費者與企業對新消法的解讀存在差異,雙方矛盾也逐漸浮現。來自中國商務信用平臺的數據顯示,新消法落地首周,電商投訴數量并未減少。新消法能否最大程度保障網購消費者權益,看來并非一朝一夕就能驗證出來。
一部手機引發的困惑
新消法雖進一步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其中未明確規定的條例也給消費者和企業帶來了一定困惑。日前,有消費者李先生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自己在某B2C電商平臺購買手機后,由于臨時看中另一款手機,因此想將該手機進行退貨。但在手機的退貨過程中卻與商家產生爭執。李先生認為,自己購買手機后只打開包裝盒外的塑料紙,里面的手機并未使用過,而手機也并沒有產生破損,不會影響商品的二次銷售。商家卻堅持不能退換貨,并稱7天無條件退換貨政策中對商品的完整性也做出了明確要求。這樣的態度讓李先生感到莫名其妙。
北京商報記者在翻閱新消法時發現,7天無理由退換貨政策是指,網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其中四類商品被列入不適合無理由退貨范圍,分別為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等。細則中特別注明,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企業解讀參差不齊
北京商報記者對多家大型電商平臺進行調查后發現,各平臺對新消法中7天無理由退換貨政策的解讀存在一定分歧。以手機為例,其退換要求在不同平臺上的規定存在不小差異。有商家認為,沒有打開手機即可無理由退換貨,而有部分商家則認為外包裝會影響二次銷售故不支持退換貨服務。
京東規定,消費者在購買手機后,即使打開包裝紙,只要手機盒保存完好,即可接受無理由退換貨,但需要注意的是蘋果手機在開機后,如無質量問題不接受退換貨要求。蘇寧易購方面則規定,在消費者未打開手機盒外包裝的情況下支持無理由退換貨,但外包裝被打開的情況下則需收取手機產品折舊費,數額為手機價格的15%。而當當網、國美在線和1號店方面紛紛表示,消費者打開手機盒外包裝后,商品便不支持無理由退換貨。
有企業人士解釋說,“無理由退換”并不等于“無條件免費退換”,消費者應保證不影響商家二次銷售,“這也是對商家的保護,不然很有可能遇到競爭對手的‘惡意維權’行為”。該人士表示。
大多數企業執行打折扣
參與新消法修訂的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新消法第二十五條當中規定的是“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并無要求包裝應完好無損。因此在上述案例中,電商平臺應為消費者提供相應的退換貨服務。如第三方快遞在貨物運送過程中使商品出現了損失,理應由過錯方承擔相應責任。這也意味著,除京東外,上述案例中其他幾家電商平臺都對新消法中網購后悔權的解釋存在誤讀,或者在執行層面打了折扣。
邱寶昌強調,保護消費者權益是電商企業的義務,經營者要尊重消費者購物的權利,誠信經營,絕對履行新消法,這樣才能為企業帶來更多客流,從長遠來看,這也對電商企業的經營有利。(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