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網購商品7日內可無理由退貨
本月15日,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將正式實施。近日,記者專訪廣州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主任、廣州市消委會秘書長陳軍梅,解讀新《消法》亮點,支招不同類型消費者如何維權。據悉,此次新《消法》修訂,無論是熱愛商超的實體購物“海選”派,還是網購“血拼”達人,抑或是熱衷折扣的“派”,都可從新《消法》中得到保護。
新消法支招:七天無理由退貨
適用領域:網購
【法條】新《消法》第25條第1款、第2款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費者定作的;(二)鮮活易腐的;(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案例】消費者周先生在某品牌官網購買一雙宣稱具有防滑減震等多種功能的登山鞋,收到鞋后試穿發現鞋碼不合適、顏色有偏差,且覺得跟普通旅游鞋沒有差別,要求退換貨,商家表示無法退換貨。
【秘書長解讀】
網絡等非門店(遠程)購物方式難以避免由于無法“親臨現場”引發問題,商家可能隱瞞了商品的負面信息,由于無法直接接觸商品,消費者可能被蒙在鼓里而遭受損失。新《消法》針對網絡等遠程購物方式賦予了消費者七天的反悔權,旨在促進買賣雙方的平等地位。根據新《消法》,上述案例,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
【維權小貼士】
反悔權僅適用于網絡等遠程、非現場購物方式,消費者直接到商店購買的商品,不適用該條規定。2.反悔權的“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不包含當天,從次日起計算,“七日”是指自然日,包含節假日,第七天是法定節假日的順延。3.退貨必須保證商品完好無損,不影響再次銷售。4.退貨的運費由消費者自付。5.商家要在收到退貨之日起七日內給消費者返還貨款。(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