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歲尾商場頻打折 返還差價投訴增多
【中國鞋網-消費市場】年終歲尾,各大商場的打折力度一浪高過一浪,由此產生的返還差價的投訴也明顯增多。昨日,沙河口區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購物前最好和商家明確“不滿意給退貨”或“最低價,期限內低于此價補償差價”。否則,商家可以拒絕返換商品的差價。
工作人員介紹,陳女士在某商場打折促銷時花698元買了一件,可是剛穿了一個星期,再去商場時發現,商場搞的活動更優惠。“全場商品打五折”,自己剛買的衣服一下子又便宜200多元。陳女士非常不平衡,要求商場找給自己差價。消費者劉女士看好了一雙皮鞋,原價980元,打7折后價格686元。誰知剛過了十來天,該品牌進行年終促銷,最低售價為560元。“這雙鞋還沒有穿呢,就白白損失了126元,商家應該給補償差價。”李先生選購了一臺電視機,參加店內的優惠活動后僅花了6900元。當時雙方約定等李先生家裝修完畢再提貨。可是過了一段時間,商場促銷打折可以再省1500元。
消協工作人員認為,按照相關規定,消費者購買此商品是對當時商品的質量、價格、用途等特性的認可,購買合同成立后,再發生的價格波動與雙方無關。“商家均未做出‘不滿意給予退貨’或‘最低價,期限內低于此價格補償差價’的承諾,三位消費者要求經營者給予差價返還,經營者可以拒絕返還。”
消協工作人員提醒,年終歲尾,各大商場的打折力度一波高過一波,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要貨比三家。同時,還應向經營者咨詢是否有補償差價的承諾,或者“不滿意可以退貨的”承諾,如果有承諾應該以店內張貼或標注在消費者的購物憑證上等書面形式進行約定,以確保自己訴求能夠得到保障。(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