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底斷裂欲更換 消費者被要求支付費用
【中國鞋網-消費市場】買的新鞋出現質量問題,要求商家更換,消費者不僅被要求支付“更換費”,商家還想把“處理鞋”更換給消費者。昨日,記者從市工商局了解到,經過儀隴縣工商局馬鞍工商所調解,最終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9月初,家住儀隴縣的李莉(化名)在儀隴縣馬鞍鎮一家鞋店購買了一雙價值180元的皮鞋,穿了不到一個月,皮鞋的鞋底就斷了。 隨后,李莉拿著鞋底斷裂的皮鞋及購貨發票去找皮鞋店店主,要求店主給她更換一雙相同價格的皮鞋。
“他當時答應更換,因為暫時沒貨,就讓我回去等電話通知。”李莉回憶說,但是近一個月過去了,她始終沒有收到皮鞋店店主的任何消息。于是,李莉又再次找到皮鞋店店主,催促盡快給她更換皮鞋。然而讓李莉沒有料想到的是,皮鞋店店主不僅以各種理由推諉,最后還提出用店內的“處理鞋”作為更換的皮鞋,而且要收取5元“更換費”。
李莉感到很氣憤,她轉身離開鞋店,來到該鎮的馬鞍工商所投訴了鞋店店主。
經工商執法人員調查核實,李莉的投訴情況屬實。根據相關規定,鞋類商品在“三包”期內,因質量問題發生斷底、斷幫腳、嚴重掉漿的,應免費更換或退貨。最終,經工商執法人員調解,鞋店店主認識到自己做法不對,同意為李莉更換一雙相同價格的皮鞋,并向李莉道歉。(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