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出口蘇丹工業產品實施裝運前檢驗
【中國鞋網-行業政策法規】昨日,記者從泉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石獅辦事處獲悉,按照國家質檢總局與蘇丹共和國標準計量組織簽署的諒解備忘錄,自今年11月1日起,我國出口蘇丹的工業產品須實施裝運前檢驗。至此,蘇丹成為繼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亞、埃及和伊朗之后,第五個由我國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出口產品裝運前檢驗的國家。
據悉,出口蘇丹涉及裝運前檢驗的商品范圍為《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的國際公約》(HS編碼)的第25章至29章和第31章至97章的產品(包括法定檢驗檢疫目錄外商品)。此范圍內的工業產品出口蘇丹前,需接受檢驗檢疫機構的檢驗和監裝,檢驗的內容包括產品的質量、數量、安全、衛生、環保等項目。蘇丹官方將憑我國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裝運前檢驗證書給予通關放行。由于貨物離港后無法檢驗出證,企業一旦忘記申請該證書,貨物抵達蘇丹港口后將面臨退運或者罰款的風險。
據統計,今年以來,泉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石獅辦事處出口蘇丹經檢驗檢疫的貨物共9批,貨值97萬美元。若加上非法檢的工業產品,受此新政策影響的企業將更多。因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尤其是法檢目錄外產品的生產企業,出口蘇丹前應了解相關政策并及時辦理裝運前檢驗手續,預留足夠的裝運前檢驗時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