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駝戶外"雙峰"變"單峰" 專家:商標價值是商譽
【中國鞋網-品牌觀察】商標是用來區別品牌或服務與其他經營者的標記,但是每當遇到類似的標識,消費者卻往往難辨真身。現在,市場上就有兩只“”,CANTORP和CAMEL。近日,駱駝(CANTORP)的商標悄然變化,從“雙峰”變成了“單峰”。
在一些駱駝(CANTORP)專柜,已換成了單峰駱駝商標。商場給出的答復是,這是廠家兩個不同系列的產品。駱駝(CANTORP)山東地區總代理—青島浩瑞林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姜剛介紹,品牌正在進行標識升級,“商標的升級大約從6月份開始,到今年年底就會基本結束,到時候市面上所有的駱駝戶外(CANTORP)商標圖案都將從‘雙峰駱駝’換成‘單峰駱駝’。”
2003年,湖北商人萬金剛以2.5萬元的低價從天津某制鞋廠手中購買了駱駝商標圖案,同時在香港注冊了美國駱駝國際投資公司,以這個公司的名義將商標圖案—雙峰駱駝,分別授權給福建石獅豪邁鞋業和福登集團使用,其中石獅豪邁鞋業使用的商標英文名稱為CAMEL,而福建集團使用的商標英文名稱為CANTORP。
經過幾年的發展,兩個駱駝品牌知名度和銷量節節攀升,成為國產戶外品牌的佼佼者。姜剛說:“2011年,福建石獅豪邁鞋業手中的駱駝(CAMEL)品牌被萬金剛收回,他在廣東的工廠開始生產自己的駱駝產品,這就是現在的廣東駱駝(CAMEL)。因為沒有線下的實體店,萬金剛的廣東駱駝(CAMEL)只通過網上銷售。于是他在2012年7月和福建樂登集團董事長陳瑞典達成了合作協議,雙方計劃組建新的公司一起運營福建駱駝(CANTORP),其中萬金剛占51%的股份,陳瑞典占49%的股份。”
但是陳瑞典今年3月份才發現,新注冊下來的公司廣州駱駝戶外用品有限公司里,根本沒有他的股份。陳瑞典馬上意識到了萬金剛是想借合作的名義得到他的全國線下銷售渠道。
10月1日,陳瑞典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福建駱駝CANTORP的商標包含圖案和字母兩個部分,雙峰駱駝圖案確實是萬金剛所有,但英文字母CANTORP則是我們自己申請注冊的,因此,整個商標可以說是兩家共有。”在2013年4月7日,他申請同時帶有英文CANTORP和單峰駱駝圖形的新商標。新的駱駝商標不管字母還是圖案都成了福建駱駝獨有的。
專家觀點:
廣東諾臣律師事務所的管選蕓律師表示,目前這兩種不同商標的駱駝戶外(CANTORP)商品都是福建的“駱駝”廠家生產的,并且經銷商都得到了福建駱駝的授權,因此,在授權時間范圍內不存在侵權行為,市面上的“駱駝”專柜有權銷售這兩種不同商標的商品,直到“雙峰”駱駝產品銷售完畢。
山東大學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系王益民教授認為:“商標的真正價值在于它的商譽,而非國家授權,國內之所以一再出現商標爭議,是因為現有《商標法》對商標使用者的保護制度不夠完善。商標使用者與所有者在商標使用過程中應當建立一種合作、的關系,形成一種商標授權許可的良性運行模式。”(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品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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