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保委公布部分皮鞋抽檢結果
鋼勾心安裝在鞋外底與內底之間,是鞋的“脊梁”。本次試驗中,有11件樣品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要求。
皮鞋標準要求在鞋身必須標有中國鞋號,既能對消費者起到明示作用,又能避免在銷售過程中造成混淆。本次試驗中有2件國外知名品牌樣品,即標稱由芬迪(上海)商業有限公司經銷的女士皮鞋(標稱商標:FENDI(芬迪)、型號:814282NEH FOQZO235mm)和博柏利(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經銷的(女)皮鞋(標稱商標:BURBERRY(博柏利)、型號:38621061003/235mm)均未標示中國鞋號,不符合標準要求。
剝離強度是考核鞋類產品幫面與鞋底粘合強度的一項重要指標。本次試驗中,5件樣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試驗還對皮鞋中可能殘留的有毒有害物質游離甲醛、六價鉻項目進行了檢測。本次試驗結果表明,一些產品的游離甲醛實測值較高,最高的達到228mg/kg。鉻可以使皮革柔軟富有彈性,但在一定條件下被氧化后產生的六價鉻卻是一種對人體有害的致癌物。本次試驗結果表明,部分產品的六價鉻指標偏高。
針對本次試驗中發現的問題,市消保委已將檢驗結果告知相關企業,但仍有部分企業特別是一些國外知名品牌企業對此置之不理,未作出任何積極回應。(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