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下爭取后悔權
【中國鞋網-行業政策法規】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對網購后悔權做了進一步細化,明確提出鮮活易腐的生鮮食品等不能無理由退貨。不過,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目前主流B2C網上商城退換貨政策發現,其實,消費者接收包裹時當面查驗產品會享有更多的網購后悔權。
驗貨時可當面拒收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提交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提出,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交付的報紙期刊以及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商品除外。
消費者網購商品的退貨權利被外界稱為“后悔權”。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消費者關注。因為近期天貓、京東和我買網、1號店等商家紛紛涉足生鮮,由于貨品新鮮、低價和便利等優勢,一些習慣網購的消費者網上購買生鮮的頻次增加。聽媒體解讀為沒有后悔權后,很多消費者認為網購生鮮風險過大。
不過,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在大型購物網站購買生鮮食品,當面驗貨時如果對所購生鮮不滿意,可以拒收。
北京商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在我買網購買了甜瓜、牛油果等生鮮食品,收到貨品后記者以甜瓜與網站圖片差別較大為由要求退貨。但我買網客服表示,如果簽收時發現產品有出入或者有質量問題可以拒收,公司隨后會退款,但如果已經簽收,則無法退貨。該客服介紹,公司配送員在送貨時一般都會提醒消費者開箱驗貨,確認貨品質量后再簽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京東的生鮮食品各聯營商的退貨條件不完全相同,但一般都要求當面拆包檢查,發現貨物有壓壞、腐爛或貨品與網上描述出入較大可以退貨,否則非質量問題概不退貨。
母嬰用品不能退貨
新消法二審稿中提及,“根據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商品”不能無理由退貨,但規定中并未明確哪些商品屬于“不宜退貨”。
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所有B2C商城會以“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說法,對食品、保健品、個人護理用品、貼身用品、化妝品等實行不退換貨政策。另外,母嬰用品也被商家列在了不能退貨的特殊商品之列。不過,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具體規定了哪些特殊商品呢?
北京商報記者翻閱現有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廣告法》等法律文件發現,特殊商品的內涵和外延過于模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特殊商品是指與人民健康和生命密切相關的產品,比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煙草、食品、化妝品等一些特殊商品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中規定的應當進行特殊管理的商品。而《廣告法》則規定,藥品、醫療器械、農藥、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食品、卷煙、烈性酒、化妝品為特殊商品。特殊商品一般是有專門的監督管理。
可見,B2C商城的所謂“法律規定”,嚴格意義上說應該是“行業慣例”。一位在淘寶經營嬰幼兒用品的店鋪明確提示,所售商品不退換。該賣家向北京商報記者坦言,換位思考下,沒有媽媽會愿意給寶寶用別人退回來的產品。由于消費人群相對固定,大家對這一條款沒有過多反感。
退換貨時間不一
盡管新消法二審稿規定,消費者應當自向經營者提出退貨要求之日起7日內將商品退回;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貨物之日起7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
但是并沒有規定換貨的執行流程。而目前,大型B2C退換貨的時間限制各不相同。比如,京東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以實際收貨日期為準)起7日內可退貨,15日內可換貨;亞馬遜規定退換貨的時間期限都是30天,退換貨時限是從商品送達時間開始計算;當當規定,自簽收商品之日起7日內可申請退貨,15日內可申請換貨。
其實,今年4月,草案初次審議稿時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等方式購買商品后,要求退貨的,無需說明理由。但一些商家對這一規定曾提出異議,完全無理由退貨會給一些不良買家可乘之機,會給賣家造成傷害。一些部門建議明確不宜退貨的情形和退貨費用的承擔,以增強法律適用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
不過,從目前的新消法二審稿看,網購換貨情況也應進行相應規定,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