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耐克傍名牌 法院認定構成商標侵權
【中國鞋網-滾動快訊】一商家為“傍名牌”竟想出奇招,其運動鞋商標只部分縫合,未縫合部分脫落后,會形成“耐克鉤”標識。耐克公司就此提起侵權訴訟后,天津市二中院經審理,依法認定被告公司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日前,該案被評為“2012—2013年度知識產權保護最佳案例”。
2012年1月5日,深圳某貿易公司向天津新港海關申報出口一批運動鞋到阿聯酋,天津海關經查驗發現該批貨物中有8640雙運動鞋使用的標識涉嫌侵犯原告商標專用權。經耐克公司申請,天津海關于同年2月21日依法對上述貨物進行了扣留。耐克公司認為,貿易公司的侵權行為對其商標的聲譽產生了重大影響,使其無形資產價值遭受難以估算的損失,于是將該公司告上法庭。
二中院經審查查明,本案被控侵權產品上所使用的商標系在“耐克鉤(圖形)”的基礎上增加了若干部分,盡管最終呈現的圖形具有較大差異,但被控侵權產品上所使用的商標中只有“耐克鉤(圖形)”部分被牢固地縫合在鞋體上,而其他部分未被縫合在鞋體上,并可輕易地撕去或脫落,之后,所呈現的標識與“耐克鉤(圖形)”完全一致。
據此,法院認定涉案鞋品系采取掩人耳目手段仿冒耐克公司享有權利的“耐克鉤(圖形)”商標,具有侵權故意,被告貿易公司出口被控侵權產品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20萬元。
“傍名牌”呈現更隱蔽方式
本案主審法官介紹說,可以自由剝落的商標,完整時是一個不同的標識形態,剝落一部分后就變成了知名商標的形態,這是新出現的一種商標侵權方式。此招欲蓋彌彰、掩人耳目,但蓋不住、掩不了侵權人的侵權故意。為實現巨額利潤,很多企業開始尋找更隱蔽的方式搭借名牌?墒牵瑹o論怎樣變換侵權方式,只要符合侵權故意的主觀狀態和侵權行為的客觀實際,都將構成侵害商標權行為。這種自作聰明的侵權方式只能蒙住侵權者自己的眼睛,最終必將自食惡果,接受法律制裁。(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在線咨詢
快捷留言
- 請問我所在的地方有加盟商嗎?
- 我想了解加盟費用和細則。
- 留下郵箱,請將資料發給我謝謝!
- 我對加盟有興趣,請迅速聯系我!
- 我想了解貴品牌的加盟流程,請與我聯系!
- 請問投資所需要的費用有哪些!
- 上一篇:反毛皮鞋清洗很有講究
- 下一篇:離職前起貪念 盜竊產品鞋被批捕
- 驗證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