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皮革及紡織產品銷售稅率調至5%
早先,在2013-14預算中,皮革和紡織相關產品被列入到銷售稅法法案1990附件3中,因此需征收17%的零售稅。如今這項以零售價格征收的稅率被調低到5%。通知中還提到,巴基斯坦5大免稅區(出口企業聚集點)以外的皮革和紡織中間產品或原材料產品銷售稅率從5%增加到17%。有消息稱:FBR認為減稅僅適用于出口企業,因此如果這些產品是在5大免稅區之外銷售,稅額應按正常標準征收。
根據通知,同等的銷售稅率已經適用于處于進口階段的商業進口商和制造商。商業進口商和制造商在進口過程中統一被征收5%的銷售稅率。同樣,通知適用于銷售稅法1990‘關于零售紡織成品和其它任何產品’附件3中除序列號22和36之外的產品。另外一條已發布通知則是要求刪除該稅法法案附件3中的序列號22和36條款及其它相關條款。(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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