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密集通報我國鞋類六價鉻超標
截至7月12日,歐盟已發布41例鞋類通報,其中德國10例,原因全部是鞋類六價鉻超標,占總通報數量的24.39%,這是近年來德國通報六價鉻超標最密集的一次(2011全年9例,2012全年6例)。
2010年德國食品、農業與消費者保護部發布G/TBT/DEU/11號通報,第18次修訂消費品法,要求采用皮革生產的、并與皮膚長期接觸的消費品,尤其是服裝、表帶、包、椅子、沙發、頸袋和皮革玩具等,六價鉻含量不得超過3ppm。由此德國成為歐盟第一個也是唯一實施六價鉻禁令的國家,其行為也對其他歐盟國家產生了不可小覷的導向和預期作用。
據統計,自德國出臺六價鉻禁令后,尚未相關立法的保加利亞、意大利、丹麥、法國、西班牙、波蘭和比利時等國家相繼對六價鉻含量不得超過3ppm的產品也進行了通報。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德國對于鞋類通報皆采取“自愿從市場撤回”的非強制性措施,而此次的6例通報中,有2例用了“禁止市場銷售”的強制性措施,顯示德國對于鞋類通報措施趨于嚴格。
為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輸德鞋類企業:選擇合格的供應商,科學設定皮革進貨檢測方案,加強倉儲和生產過程中六價鉻的控制,嚴防產品六價鉻超標,避免損失和被通報。(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