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鞋服滿目“春色” 部分冬款打折促銷
【中國鞋網-國內動態】隨著天氣回暖,市區各處洋溢著春的氣息,商場里更是一派生機。記者走訪市區各大商場看到,服裝區和鞋柜(專賣店)專區春款商品紛紛上架,部分冬款服裝和鞋子大搞優惠促銷。
近日下午,記者來到市區一家大型商城,在一層鞋區和二層服裝區,春款鞋子和衣服比比皆是。在一樓鞋區,“打折促銷4折起”“冬款皮鞋5折”等促銷標語隨處可見。在一家品牌服裝專賣處,模特身上穿著五顏六色的春裝,款式五花八門,滿目都是“春色”。在該品牌店內,導購員正為一名年輕女士介紹衣服,“這些春款都是剛上架的,穿起來既時尚又干練,喜歡的話可以試穿。”記者發現,在琳瑯滿目的商品中,短袖衣衫也出現在衣架上。導購員告訴記者,現在正是換季期,服裝大都換成春款和部分夏款了。
記者還了解到,由于“三八”婦女節將近,商場利用假日契機,在部分商品上為女士們做打折優惠。在市區一商場的進出口處,一服裝品牌為回饋女性客戶,推出低至2折的商品。
日前,市民許先生在市區一家商場買了一件皮衣,不料回家之后發現,皮衣買小了,然而商場卻以“貴重物品非質量原因不予退換”為由拒絕。經市消協調解,商家不得不給予退貨處理,因為商場開具的小票上有退換貨的保證文字。
許先生購買的這件皮衣花費了4690元,當時他在商場試穿時沒有感覺太窄,然而回家之后第二天再穿,就發現有些窄了。隨后他將皮衣拿到商場,要求商場進行換貨。但是商場工作人員表示,金銀首飾、手表、皮衣等貴重物品非質量問題不退換,這是規矩。但是許先生發現,他交款的小票上,商家寫明“保持原件原樣,4天內保退,10天內保換”的字樣,他以此為理由要求退換,商家仍然不同意,隨后許先生投訴到市消協。
市消協隨后對此事進行了調查。工作人員認為,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商家既然對消費者做出了白紙黑字的退換貨承諾,就應該認真履行。最終,由于商場提供不出更大號的皮衣,他們為許先生進行了退貨處理。(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