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政府出臺意見法規 八項舉措助推電子商務發展
【中國鞋網-行業政策法規】為大力促進我市電子商務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市政府日前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采取八條措施助推電子商務發展。具體為:
工業企業年稅收1000萬元以上,建設獨立電子商務應用平臺的,按項目當年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政策有效期內只補助一次。
對注冊地在我市、年度納稅超過50萬元的電子商務企業,按其繳納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基數的50%和增量的80%計算給予獎勵。對新進駐經主管部門認定的電子商務產業基地(園區)和“電子商務主題樓宇”的電子商務企業,每年納稅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營業稅(簡稱“三稅”)的地方留成部分按50%獎勵給企業。
對設立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每年所繳納的“三稅”的地方留成部分基數的50%和增量全額返還給企業,用于平臺升級和總部建設;對年稅收50萬元以上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按項目當年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資助,上述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符合條件的企業在政策有效期內只補助一次。
對經認定的電商企業開展日常經營活動每年所發生的網絡通訊費用、服務器托管費用中超過10萬元的部分,經認定后,給予30%的扶持,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獎勵。對電商企業通過石獅紡織服裝創新云平臺運行的,經認定后,給予50%的扶持,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資助。積極支持人才引進,對電子商務企業引進年薪在12萬元以上(含12萬元)且聘用時間超過1年(含1年)的高級管理人才、高端營運人才、核心技術人才,按其個人所得稅地方實得部分給予全額獎勵。從市外引進的高端人才的子女來石獅就讀,可優先進入市直中學、小學、公辦幼兒園入學。
每年由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專門用于組織、補助電子商務人才培訓、電子商務應用宣傳等。
對投入運營的電子商務專業樓宇,且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具備電子商務企業運營所需的網絡設施、電子商務企業入駐面積率達80%以上的,經認定,給予樓宇組織管理單位50萬元資金支持;對樓宇業主按其當年度收取該樓宇租金所繳納“三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
進駐我市的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企業,以及對我市電子商務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實行“一企一策”的專項支持措施。(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