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設立專項資金 扶持鞋服等產業集群龍頭企業
【中國鞋網-行業行政法規】1月11日召開的泉州市“二次創業”·產業集群發展大會為本土民營企業吹來了新的政策暖風。會上出臺了泉州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的若干意見。泉州市財政每年將安排5000萬元資金,設立產業集群專項資金,專項用于扶持培育壯大產業集群龍頭企業、推動上下游企業協作配套、構建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完善專業市場體系建設和強化產業集群要素保障。
泉州將重點培育壯大紡織鞋服、建筑建材、食品飲料、工藝制品、石油化工、機械裝備、光電信息、紙業印刷、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集群龍頭企業。對于列入龍頭企業目錄內的企業實施技術改造、自主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等投資項目,符合相關條件的將優先列入泉州市重點項目計劃;實施兼并重組年產值億元以上企業,并將企業總部、區域總部或營銷中心等職能總部設立在泉州市。以上兩種情況在按現行泉州市本級有關政策規定獎勵、補助的額度上,再增加10%的資金補助額度,在項目申報所屬專項資金中列支。對引進或龍頭企業新增泉州市產業鏈關鍵缺失和延伸的制造業生產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5億元(含)以上的,按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千分之二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限額200萬元。龍頭企業生產環節在市域內向山區有序轉移的,按照泉州市推進產業轉移的相關規定給予補助。對年網上銷售額突破2億元的前三名龍頭企業的電子商務網站,每家給予100萬元補助。
泉州將大力扶持產業集群內企業的協作配套。從今年起,按本年度龍頭企業在市域內實際協作配套產品銷售額的千分之五給予補助;從第二年度起,按每年比上年度在市域內新增實際協作配套產品銷售額的1%給予補助,以上補助最高限額100萬元。市域內中小企業為龍頭企業協作配套年加工產值500萬元(含)以上或加工費200萬元(含)以上,且協作配套產品銷售額占企業年度銷售收入30%以上,以年協作配套加工產值的1%或年加工費的2.5%給予補助,最高限額為20萬元。市域內中小企業為融入龍頭企業供應鏈而實施的技術改造、自主創新、管理提升項目,優先列入市級產業引導、科技創新、技術改造、中小企業成長等相應的專項資金扶持重點,在按現行市本級有關政策規定獎勵、補助的額度上,再增加20%的資金補助額,在項目申報所屬專項資金中列支。
泉州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的若干意見還提出了產業集群發展目標,即到“十二五”末,泉州市力爭實現工業總產值超4000億元產業集群一個(建筑建材),超500億元產業集群3個(食品飲料、紙業印刷、光電信息),超300億元產業集群一個(工藝制品),超100億元產業集群3個(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并積極培育生物醫藥產業集群。(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