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顧客新買紅蜻蜓皮鞋 穿了20多分鐘破了3處皮
【中國鞋網-消費市場】近日,臨海的洪女士稱她在臨海崇和門商圈的一家()皮鞋專賣店買了一雙秋式女鞋,第二天穿出去才走了20多分鐘,就發現側面、表皮等3處地方出現了破皮,這讓她郁悶不已。

這是洪女士給記者出示的售后服務的鑒定單
新鞋穿了20多分鐘就出現3處破皮
準備今年年底結婚的洪女士原本打算在國慶假期去寧波象山拍婚紗照,10月4日晚上,她和老公一起來到崇和門逛街。在崇和門商圈的一家紅蜻蜓專賣店里,她被一款橘紅色的秋式給吸引住了。
“營業員說是新上市的秋款,我看著顏色、款式都挺喜歡的,就有些心動。當時我也試穿著走了幾步,腳感不錯,蠻舒服的。再加上也算是有知名度的品牌,對于質量方面,也沒多想。”洪女士告訴記者,她對于知牌的鞋子還是很信任的。
由于是國慶期間,紅蜻蜓專賣店推出了打折優惠活動,洪女士看上的這款貨號為“32MB22303”的女士秋鞋,原價398元,打完折是319元。洪女士當即付了錢,把鞋子買回了家。從看鞋到買鞋,整個過程也就20分鐘左右。
第二天,洪女士和老公一起去了象山,穿上了那雙剛買的新鞋準備拍婚紗照。在拍了20多分鐘后,洪女士在換衣服時驚奇地發現,新鞋子的右側居然出現了一道明顯的裂縫。再仔細查看,發現腳后跟、表面部位都出現了破皮,“才穿了20多分鐘,就破了3處皮,這鞋子的質量也太差了。”對于拍婚紗照遇到這樣的事情,洪女士很氣憤。
10月5日晚上,洪女士剛回到臨海,就提著壞掉的鞋子到了紅蜻蜓專賣店,希望能退貨,“營業員說穿過了是不能換的,如果要修的話可以幫忙寄回廠家修理。”對此,洪女士非常不解,這剛買的新鞋有質量問題,怎么就不能退貨了呢?
“該店的店長說我的鞋子是泡過水才導致了破皮的。可我只是在沙灘前拍照,沒下海,就穿了20多分鐘,應該是質量問題。”
經過一番爭論,洪女士和店方雙方爭論重點集中在是不是鞋子的質量問題上。
最后,店方答應先將洪女士的鞋子寄回廠家,經廠家鑒定后,再決定能不能退貨。過了四五天后,洪女士接到了店方的電話,稱鑒定結果已經出來,鞋子的表面出現破損,是人為泡水導致的;但對于其他兩處的破皮現象,店方卻沒有給出任何解釋。
新鞋退款遇波折
洪女士告訴記者,這樣的鑒定結果她是不滿意的,“商家銷售的產品,廠家來鑒定,對于消費者是不公平的。”洪女士告訴記者,在她的一再要求下,店方表示給她換一雙鞋子。可她在店里挑了不少鞋子,沒有一款中意的,她還是希望店家退款給她,但這一要求卻遭到了店方的拒絕。
“店方起初說穿過的鞋子不能退款,后來又說賣該鞋子的營業員去江蘇了,要等她回來且賣出了同一款式的女鞋,開出了單子,才能把錢退給我。”洪女士表示,對于該店營業員“踢皮球”般的辯解,她不能接受。
在昨日,記者了解到洪女士的情況后,聯系到了紅蜻蜓專賣店的相關負責人,就洪女士反映的事情進行了調查。
“鞋子破損的原因是經過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鑒定的,人為原因肯定是有的。另外,穿過的鞋子是不在保修期內也不能退款的,這是國家鞋類商品‘三包’規定的。只有沒穿過的且在一個星期之內出現質量問題的,才可以退貨和包換。”紅蜻蜓專賣店的相關負責人劉女士向記者表示,她們讓洪女士來換鞋子,已經是盡最大努力在解決這件事了。更何況,她們的產品退款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她們專賣店的電腦系統是統一做賬的,只有等賣出了同一種款式,才能退款的。
最后,經協調,紅蜻蜓專賣店最終答應盡快解決退款問題。截至記者發稿時,洪女士打來電話稱已經接到店方電話,表示可以全額退款。
廠商家的自檢自鑒不能作為判斷的依據
律師盧俊
對于本事件,消費者和商家都要弄清三個問題:
首先,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誰說了算?
如果商家和廠家都認為該產品有質量問題,那就認定該產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
如若商家和廠家認為該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那則需要第三方機構來鑒定,并以鑒定的結論來做出認定,而廠家、商家的自檢自鑒是不能單獨地來作為判斷的依據。
其次,關于“三包”鞋子穿過了是否可換或退?
我國暫時還沒有關于鞋類“三包”的相關統一規定(1994年有對皮鞋作了“三包”規定),但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有制定相關的暫行辦法。但需要注意的是,辦法并不等同于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第45條之規定及《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對于修理2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經營者應當予以更換或者退貨。因此,穿過的鞋子并不是絕對不能退。
最后,在發生此類爭議時該怎么辦?
畢竟此類事件的商品金額往往較小,通過訴訟等途徑往往會增加當事人的負擔。因此,建議一方面可以通過向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反映,要求協調處理解決;另一方面,也直接與經營者、廠家協商解決。(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