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康”勵志樣本反思 支招鞋企發展
【中國鞋網-品牌動態】一場反傾銷官司使皮鞋名聲大噪。
這家倔強的民營企業在與歐盟長達6年的貿易摩擦中堅持了下來,最終反敗為勝,獲得了相對理想而公正的判決。
盡管這并非我國第一起扭轉歐盟反傾銷訴訟裁決的案件,但是,在歐盟對我國反傾銷調查頻頻,且我國企業敗多勝少的今天,“奧康勝訴”受到了空前的關注。

宏觀面上,中國皮革協會統計,反傾銷稅導致中國輸歐產量減少兩成,直接導致我國約2萬名工人失業。
勝訴的消息給國內制鞋行業帶來了勵志樣本,但利潤不斷降低的情況下,一家企業如何度過寒冬,才能在更大的戰場上搏殺。
追溯6年抗辯終勝訴
“抗辯之旅”一走就是6年。
“怎么賣鞋子也不讓?”2006年,當奧康進出口部員工李海軍把歐盟征收反傾銷稅的消息告知奧康鞋業董事長王振滔時,王愣了。他還以為,“反傾銷稅”這么“高端”的名詞離鞋子這么普通的商品很遙遠。
2005年5月,應歐洲鞋業聯合會的投訴,歐盟委員會啟動了對原產中國和越南進口皮鞋的反傾銷調查。調查結果出來后,2006年,歐委會通過法規對原產中國和越南的進口皮鞋征收為期2年的16.5%反傾銷稅。
歐洲制鞋行業有貿易保護主義的傳統,被稱為“敏感性的工業產業”。中國入世談判中,歐盟將鞋列入中國入世后繼續實行3年配額制的四種產品之一。2005年1月恰逢3年配額制期滿,成本高昂的歐洲皮鞋市場由此城門洞開。王振滔回憶,當時奧康為多家歐洲著名鞋企代工,歐洲市場出口量一度占其出口總量的70%、總銷售額的20%以上。
很快,中國鞋企便認識到歐盟這一紙判決的分量。當時歐盟的反傾銷稅涉及中國鞋企1200多家,200多萬就業人口,直接導致了東南沿海一批出口導向型鞋企的關門。
在中國皮革協會的協調下,154家中國鞋企積極抗辯和應訴,但隨后被歐委會駁回。
2006年10月23日,中國奧康鞋業領頭溫州、廣州、福建等地5家中國鞋企上訴歐盟初級法院。這場一審官司耗時4年,期間中國奧康等5家企業3次奮起應訴、抗辯。
2010年4月,歐盟初級法院駁回中國5家鞋企的訴訟請求,宣布中國鞋企一審敗訴。與此同時,我國政府通過上訴至世貿組織這一渠道,迎擊由歐盟發起的不公正國際貿易爭端。
當年5月,其他4家鞋企感覺二審勝訴無望,宣布放棄上訴。而唯獨奧康鞋業決定繼續上訴至歐盟高等法院。
2011年3月31日是歐盟發起反傾銷“落日復審”、將反傾銷措施延長15個月的“終止日”。歐盟宣布,從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對中國皮鞋征收16.5%的高額反傾銷稅——這一不合理貿易保護措施維持了長達5年之久,這也意味著我國在歐盟皮鞋反傾銷案取得了勝利。
對鞋企而言,贏得二審司法勝訴才是“根本勝利”,此時奧康鞋業已是孤軍作戰。二審中,奧康的辯護律師闡述了此案最關鍵的突破點——歐盟在此前對中國企業的抽樣缺乏代表性,且在未對中方企業認真審核的情況下,用統一反傾銷稅率來取代分別稅率。
基于上述理由,2012年11月15日,歐盟高等法院判決普通法院的一審判決是錯誤的,須駁回;取消相關反傾銷法規;令歐委會承擔雙方的訴訟費用。
應增加競爭砝碼 提高產品附加值
盡管打贏了反傾銷官司,奧康方面卻表現得格外平淡。在他們的員工看來,恰恰是因為歐盟的反傾銷,公司的轉型早已開始。
把腳放在測量儀上幾分鐘,腳型測量儀就會自動記錄下消費者的所有腳型數據,而根據這些數據設計、制作的鞋子比去鞋店精挑細選買來的更合腳。在奧康專賣店內的個性化定制體驗區,消費者現場測量腳型后,即可挑選自己喜歡的鞋款、材質、顏色等,奧康設計師再結合消費者的腳型數據,進行設計開發。一個月后,消費者就可以拿到屬于自己的個性化鞋子。
這只是遭遇反傾銷后,奧康轉型的第一步。奧康公司董事長王振滔也曾公開表示,擺脫反傾銷大棒最為行之有效的辦法就是不斷提高自身實力。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產品科技含量成為重中之重。
如其所言,從我國鞋類出口的產品結構來看,我國出口的一些鞋類產品科技含量低,這很容易給進口國造成低價傾銷的印象。加大科技與研發力度,以自有知識產權而非價格去競爭,這是中國企業急需解決的問題。
為此,奧康成立了中國首家鞋類企業綜合性科技研究院,以科技產品研發為導向,涵蓋了新材料、新產品研究開發等內容。
不僅如此,奧康還在國內眾多鞋企中率先發起制造“低碳”皮鞋的行動,為200多家原材料供應商印發“綠色采購標準”。隨后,奧康開始籌建“數字化研發中心”,通過引進先進的自動化設備及相關軟件,應用CAD/CAM集成技術來改造傳統制鞋業,先后自主研發了GPS定位鞋、計步鞋、納米健康鞋、全掌透氣鞋、減震鞋等多種功能鞋產品。
除產品科技含量外,品牌附加值等非價格競爭手段已是當下國際市場競爭的重要砝碼。在王振滔看來,“中國制造”基本上是產品出口,而未實現品質出口、品牌出口,這是屢被反傾銷的根本原因。
持相似觀點的,還有康奈集團國際貿易部總經理繆仁贊。其坦言,反傾銷固然有歐盟貿易保護主義因素,中國企業自身也有不足。譬如一些中國企業互相殺價,一雙鞋有人報價5美元,就有人報4.8美元,最終壓到4.5美元甚至更低,這無形中把中國的產品壓成低檔貨,授人以柄。
浙江省皮革行業協會理事長李偉娟也指出:“反思鞋業的不足,我們必須要狠練內功,深入調整出口產品結構和改進制鞋工藝,提升品牌的附加值,進行自主知識產權建設,變被動為主動,在國際市場上靠實力取勝,這才是中國鞋業在貿易爭端中立于不敗之地的根本之道。”
為何不是集體的勝利?
奧康一家鞋企的勝利多少顯得有些孤獨。
勝訴后的奧康獲得的直接好處:首先是誰敗訴誰承擔,歐盟將承擔所有的訴訟費,預計高達約500萬元。其次是歐盟要向中國企業和進口商退回已收取3年的反傾銷稅。從品牌層面上看,此次的勝訴也是奧康一次完美的品牌營銷,極大地提高了奧康在國際上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奧康的“得”也凸顯了眾多出口型鞋企的“失”。2006年涉案的千余家中國鞋企同樣因為歐盟不公正征收長達6年的反傾銷稅,而如今卻沒有任何的退回或補償。
從中國成為貿易保護主義“重災地”的現狀來看,敢于堅持到底,懂得運用法律武器和市場規則來抗辯的中國企業“少得可憐”。
國家商務部最新發布的《中國對外貿易形勢報告(2012秋季)》顯示,2012年前三季度,中國出口遭遇國外貿易救濟調查55起,增長38%,涉案金額243億美元,增長近8倍。但按商務部研究院的統計,自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中國只主動起訴11起案件。“忍氣吞聲”成為過往中國企業應對國際貿易糾紛的普遍態度。
擔任奧康法律訴訟顧問的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蒲凌塵分析,綜觀多起國際貿易爭端案例,中國企業與西方企業有一個明顯的區別:西方企業的經營理念是法律先行,先搞懂、搞通國際貿易的法律、法規,在法律的框架下制定商業模式,開展商業經營和競爭。而中國企業往往是商業為先,商業競爭先行,先制定商業戰略和商業模式,一股腦兒開展經營和商業競爭,等出了問題、遇到麻煩后再“臨時抱佛腳”,找法律“救火”。
他認為,中國企業若不好好學習國際貿易游戲規則,不了解當地的法律、法規,不研究對方潛在的陷阱就“走出去”,非吃大虧不可。“中國企業要向西方企業學習,把競爭程序調過來,用法律武裝頭腦,才能防患于未然。”蒲凌塵強調。(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