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鞋廠工人“膠水中毒”或獲賠25萬
【中國鞋網-國內動態】今年2月,廣州市安監局曾通報自去年9月以來,廣州共發現38例患者疑似膠水中毒事件,其中大部分是鞋廠工人,16歲少年李嘉俊就是其中之一,因鞋廠老板未及時支付醫藥費,他將老板告上法庭。昨日荔灣法院一審作出宣判,李嘉俊獲賠共計25.7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從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29日,李嘉俊在荔灣區沙角街洪日鞋廠底部車間從事掹鞋工作,工作中主要接觸黃膠、硬錚水等。在該鞋廠工作期間,其未與鞋廠簽訂勞動合同。2011年12月29日晚,李嘉俊在加班工作時暈倒在地,四肢抽搐,不能說話,被送往廣州市醫學院附屬第三醫院治療,該醫院診斷為中毒性腦病。后廣州市職業病防治院出具《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診斷結論:職業性急性重度1,2-二氯乙烷中毒。后廣東省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經鑒定,作出維持廣州市職業病防治院的結論。
因李嘉俊在洪日鞋廠突然發病,公安機關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為由立案偵查,鞋廠老板何某在被逮捕,后獲取保候審。法院確認李嘉俊在洪日鞋廠工作期間,導致1,2-二氯乙烷中毒。法院認為,洪日鞋廠自2002年開辦以來,一直未能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屬非法用工單位,對洪日鞋廠的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應承擔相應的責任。荔灣法院一審認為,工廠應承擔支付李嘉俊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的責任,各項費用累計25.7萬元。
鞋廠老板何某在庭審時辯稱李嘉俊在工作中不接觸二氯乙烷,對鑒定結果提出質疑。何某當庭表示要上訴。(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