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弗森簽下艾弗森品牌 遲到十年的合作
【中國鞋網-品牌動態】曾多次入選NBA全明星陣容、并曾擔任美國男籃夢之隊隊長的阿倫·艾弗森日前來到晉江。他此行的目的,除了與球迷見面,參與互動外,最主要的安排是加盟同名品牌,給"自己"做代言。

同名品牌十年前已注冊
NBA球星與中國體育品牌簽下合約在目前已經不算是件稀奇事,類似奧尼爾、加內特等大牌球員都有過這樣的合作,奧尼爾曾簽約李寧,而加內特目前仍是的簽約代言人。然而,像艾弗森這樣與自己的同名品牌簽約,卻仍屬個例。
據了解,與艾弗森簽約的福建艾弗森品牌建立于2003年,主要生產街頭服。而在福建艾弗森品牌誕生之前,艾弗森早在1996年就代言了國際著名品牌銳步,銳步為其設立了以"I3"為商標的個人品牌并簽訂終身合同。
作為明星推廣的一個步驟,銳步公司推出了"艾弗森·銳步"運動鞋,這一品牌已經在中國市場銷售。然而,銳步并沒有將"IVERSON"在中國的國家工商總局注冊,艾弗森品牌最終被泉州一鞋企搶注,并成立了艾弗森資產有限公司,商標也為"I3"。
球星姓名屢屢被搶注
實際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企業將姓名搶注為商標的球員不僅僅是艾弗森。除了"艾弗森"品牌,還有"喬丹"、"姚明"、"易建聯"、"科比"等品牌。
今年2月,在喬丹體育注冊"喬丹"商標將近十年之后,大洋彼岸的籃球巨星邁克爾·喬丹向中國法院提交訴狀,控告喬丹體育侵犯其姓名權。而早在2002年,耐克公司就曾對喬丹體育公司申請的商標提出過異議,不過被駁回。
然而,由當事人提出的關于商標侵犯姓名權的官司,卻有不少勝訴。2010年,泉州一家體育用品公司申請的"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就因為侵犯了易建聯的姓名權而被撤銷。而在2011年,姚明也以姓名權為理由,起訴了一家以"姚明一代"作為商標的體育用品公司,最終姚明勝訴。
"目前我國法律對于申請注冊的商標,并無規定需審核其是否與公眾人物的姓名相同或相似,這也成為不少企業在創牌之初'傍名人'的主要原因。"泉州市名牌研究會會長、福建省奧維商標知識產權事務所有限公司總經理林棟梁稱,"品牌'傍名人',能夠讓消費者在名人和品牌之間產生聯想,借助名人的人氣迅速打開市場,但是,從品牌長遠的發展和推廣來看,多少有點名不正言不順,也隨時面臨法律風險。"
合作是最好的解決模式
對于福建艾弗森品牌營銷有限公司總經理林則棟來說,讓品牌名正言順的方式就是與艾弗森正式簽約,這曾是他多年的愿望,也曾被認為是解決喬丹體育與邁克爾·喬丹關于姓名權爭議的最好方式。雖然喬丹體育未能做到,福建艾弗森品牌卻首先進行了嘗試。
"如果說之前中國艾弗森品牌借助了我的影響力,那么現在,我也想借助他們的團隊與專業實現我的夢想,這就是合作的理由與起點。"在簽約儀式上,艾弗森如此表示。據了解,在這次合作中,艾弗森除了代言,還將親自參與艾弗森品牌的設計、開發與推廣。
"盡管從站在商標風險的角度考慮,我并不贊成企業在創牌時借用名人的姓名,但是,從站在品牌營銷的角度來看,這次合作對于雙方來說,也稱得上'皆大歡喜'。"林棟梁表示,一方面,對于企業來說,正式簽下艾弗森,自身的知名度得到提升,市場效益自然會有明顯進步;另一方面,對于球星而言,也需要借助與品牌的合作來拓展自己的商業價值,以及在中國市場的影響力。(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