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觀察:中國輸歐鞋服得慎用防霉劑
【中國鞋網-行業新聞】來自泉州檢驗檢疫局的消息:歐盟發布政府公報,頒布(EU)No 412/2012歐委會條例,將富馬酸二甲酯加入REACH法規附件17物質清單第61項,條例于6月4日正式實施,歐盟有關成員國將其無條件轉化為本國法律,在全歐盟范圍內限制使用富馬酸二甲酯。
此舉將對泉州鞋類、服裝等出口產生影響,相關企業得積極做好應對措施了。
富馬酸二甲酯通常被用作防潮袋在產品中起到防腐防霉的效果,常用于、鞋類、紡織品等的生產、儲存和運輸過程中。人體吸入、攝入或與之接觸,會對皮膚、眼睛和上呼吸道造成刺激和傷害。
針對富馬酸二甲酯對人體的傷害作用,2009年歐盟對歐盟市場上流通的產品或產品零件中富馬酸二甲酯含量發布了為期一年的限制禁令(2009/251/EC指令),2009年—2012年1月,歐盟又三次發布指令,將該限制禁令有效期延至2013年3月15日。
根據此次歐委會(EU)No 412/2012條例規定,用于物品及物品的任一成分中的富馬酸二甲酯含量不得超過0.1mg/kg,物品及物品中任一成分富馬酸二甲酯含量超過0.1mg/kg不得置于市場銷售。
泉州系我國鞋類、服裝主要出口基地。據統計,2012年1-5月,泉州檢驗檢疫局共檢驗監管各類服裝8104批,1.88億美元;鞋類9648批,3.43億美元。為此,泉州檢驗檢疫局將督促企業強化質量管理,加強對出口輕紡產品及其中任一成分中的富馬酸二甲酯含量檢測,有效確保富馬酸二甲酯含量100%不超標。目前,泉州市已建成運行的國家鞋類檢測中心和國家紡織品檢測重點實驗室,均可為出口鞋服企業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和保障。
泉州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高度重視該法令的最新要求,及時學習相關標準并嚴格遵守歐盟富馬酸二甲酯指令,加強原輔材料特別是干燥劑防腐劑中相關項目的監控把關,并在設計及生產環節充分考慮DMF限量要求,以及其他存在潛在風險的各個細節,積極改進生產工藝,確保出口產品符合進口國的相關要求。
歐盟再筑產品貿易壁壘
近日,歐盟委員會出臺新規:通過了一份含有222種“允許”及數萬種“禁止”使用的廣告用語清單,并在歐盟27個成員國生效實行。自2012年12月起,所有未被批準的食品標簽用語將被禁止,這表明,歐盟在食品標簽技術壁壘又添新要求,必須引起企業的高度重視。
歐盟對食品標簽的新要求近乎苛刻,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嚴禁未經證實的宣傳用語。歐盟食品安全部門自2008年開始收集各國的食品標簽用語,共收集了4.4萬條。經過嚴格審核,最終只有222條食品標簽被允許使用。另外,還有2000多條仍在審核中。歐盟消費者權益組織負責人表示,在標簽上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廣告承諾將遠離食品。二是加強“源頭管理”。歐盟規定,所有食品和飲料包裝必須清楚標識脂肪、糖、鹽、碳水化合物及卡路里含量;禁止廠家將人造食品隨意簡稱,如禁止將“人造奶酪”簡稱為“奶酪”。對可能會引起過敏反應的物質,需要特別強調。而能量飲料等含咖啡因食品,需貼上對孕婦和兒童的警示。所有新鮮肉制品還必須標上產地標簽,而此前僅有鮮牛肉需標上產地標簽。三是落實“召回制度”的標識。所有食品標簽都將具備食品身份證的特征,比如每個雞蛋上都有三部分字符組成的編碼,分別代表母雞的飼養方式、出產國和飼養場地。對于不安全食品,歐盟和成員國都將第一時間預警、召回,并對這些生產商實行“一票否決制”。
2012年1—5月,泉州檢驗檢疫局共檢驗監管輸歐食品171批,貨值1127.44萬美元,涉及15家企業227份次食品標簽,主要涉及工藝糖果、冷凍預包裝水產品、糖姜、白米醋、調味料、巧克力、口香糖等產品。小標簽可折射食品大問題,因標簽使用不當輕者可能延長通關時間,耽誤銷售,重者可造成貨物扣留退運,損失難以估計。為此,泉州檢驗檢疫局已及時向相關出口企業通報歐盟食品標簽新規定,加強出口食品標簽審核,指導企業加強與客戶的溝通,確保標簽符合歐盟標準,規避出口風險。同時,泉州檢驗檢疫局提醒出口食品企業:要及時熟知這些嚴格的歐盟食品標簽規定,及時與歐盟客戶在標簽內容上進行溝通,加強對標簽審查,嚴格按照規定要求標注,避免因為小標簽而影響通關。(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