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得龍運動:"孤兒寡母"叫板上市公司

【中國鞋網-品牌動態】“孤兒寡母”叫板上市公司,在這場當量懸殊的斗爭中,到底誰是誰非?
喜得龍羅生門
“張天富是上市公司喜得龍的浙江總代理,為奮斗12年,擁有34家店鋪70家加盟店,2010年10月,天富不幸過勞成植物人。妻兒有如天塌。喜得龍承諾以代承外債為價接收天富全部公司資產,后又無故推諉債務。今張天富妻被債主逼迫無奈,赴晉江求見喜得龍老總林水盤,苦等半日,林總回避不見。”
2012年3月19日,一條署名“張天富-喜得龍浙江總代理”的微博引起了極大關注,更在喜得龍的代理商當中激起強烈反響。
針對“張天富”方的指責,第二天晚間,喜得龍官方微博發出正式聲明稱:“張天富為原喜得龍在浙江省的代理商,因病成為植物人,其妻轉讓其代理權,新代理商接管全部經營,喜得龍公司盡力協調新舊代理商的交接工作,但新舊代理商交接過程中存在一些不同意見。喜得龍對張天富先生遭遇不幸深表同情,并將盡快協調新舊代理商之間的分歧……”
針對同一事件,廠商與代理商給出了完全不同的說法。“孤兒寡母”博弈上市公司,究竟是喜得龍過河拆橋為富不仁,還是另有曲折的隱情?
記者獨家對話了“張天富”微博的管理者——張天富之妻呂美華,并親赴福建晉江找到喜得龍方面直接經辦此事的副總裁潘樹源等人求證。各執一辭的背后,浮現的卻是讓人無比唏噓的真相。
植物人皆因拼市場?
探究喜得龍與張天富之間的糾紛,要從二者之間的關系說起。
據呂美華介紹,張天富是喜得龍品牌浙江總代理,自1999年就給喜得龍老板林水盤在浙江賣鞋,在喜得龍激戰李寧、、鴻星爾克而形成中國運動裝(鞋)行業四國鼎立版圖的過程中,曾立下過汗馬功勞。喜得龍曾送他一輛寶馬740,以示對其業績的肯定。這一說法得到了喜得龍方面的證實。
這種曾經看似非常“靠譜”的關系,在張天富成為植物人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呂美華向記者講述了張天富病發的始末。據她介紹,2010年10月,喜得龍董事長林水盤到浙江杭州視察工作,張天富陪他一起巡視了浙江的直營店面。兩天后,張天富突發腦干出血,送進醫院時便已暈迷,直到現在,一直呈植物人狀態。
在呂美華看來,丈夫為喜得龍打拼了12年,“工作強度極大,累倒。診斷為勞累過度致腦干出血”,一切自然和喜得龍脫不開干系。
丈夫倒下去之后,呂美華的天頓時塌了:病床上變成植物人的丈夫需要人照料,兩個孩子需要人看顧,張天富專職代理銷售喜得龍品牌的公司——杭州飛耀貿易有限公司只能由她自己經營。
據呂美華介紹,飛耀公司有一筆1800萬元的承兌匯票貸款,張天富病倒之后,三個月中依次需要還款200萬、400萬、500萬元,給她帶來了巨大的壓力。由于該筆貸款由喜得龍作為擔保,并作為預付的貨款直接打入喜得龍賬戶,她便找到公司,商討共同還款方案。而喜得龍正是在此時提出了接手飛耀公司的想法。
呂美華回憶,喜得龍董事長林水盤親口對她說:“與其這樣,還不如把你的銷售公司讓我們喜得龍來接管,所有資產和債務轉過來之后,你不用再擔心公司運營和債務清償。”
在與記者對話中,呂美華一再提到,林水盤向她承諾,喜得龍承擔飛耀公司的所有債務;張天富的醫療費除去醫保部分,剩下的由他們承擔,直至張天富百年;每月支付她與張天富兩個孩子的撫養費每人1500元直至18歲;她與張天富在杭州有兩套房產,涉及抵壓貸款,“林總說,兩套房子幫我保下來,一套拿給我自己居住,另外一套拿去出租養孩子”……正是出于對林水盤和“娘家”喜得龍的信任,她才放手交出了飛耀公司。
喜得龍經辦飛耀公司轉讓一事的副總潘樹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證實,林水盤的確曾給過呂美華相應的承諾。
呂美華說,2011年初,她就轉讓飛耀公司資產與債務簽下協議,按照協議辦理完飛耀公司的資產、債務和庫存交接手續。在她的催促下,喜得龍也代償了相應的債務,并支付了張天富的醫藥費15.6萬元。
代理商猝然病倒,公司接手代理商遺留的市場與債務,并保障其治療與妻兒的日后生活。至此,一切都像是廠商關系和諧互利的正面范本。然而,局面卻從此風云突變。
一份詭異的協議
辦完相關的交接之后,呂美華開始一心撲在照料丈夫之上。但這樣的平靜很快就被打破,以前飛耀公司的債權人,在消失了一段時間后,又開始找上門追債。
據呂美華透露,自從辦理完移交,喜得龍便未再繼續按協議約定償還飛耀公司的債務。記者就此向喜得龍副總潘樹源求證,潘樹源卻給出了一個頗讓人震驚的回答:呂美華根本沒有將公司資產轉讓給喜得龍!因此喜得龍并沒有義務為其承擔債務,更不存在推諉債務的說法。
潘樹源這樣介紹事件的經過:“呂美華最后將資產轉給了一個叫陳國泰的,喜得龍只是看著他們簽下協議并交接,但沒有參與其中。”
這一說法遭到呂美華的強烈反對:“直到現在,連陳國泰是誰我都不是很清楚,只是當初在和喜得龍簽訂協議的現場,跟隨喜得龍過來的還有一個自稱‘陳國泰’的人,陪同喜得龍一同簽了字。”
協議到底是和誰所簽?在呂美華提供的協議掃描件上,記者看到,這筆總代理產權交接,涉及資產4730多萬元,負債8250多萬元,協議書確實涉及三方當事人,其中甲方為陳國泰,乙方為杭州飛耀貿易有限公司,丙方為喜得龍(中國)有限公司。協議中有如下條款:“甲方愿意承擔乙方所欠丙方的所有貨款和乙方及法定代表人張天富的債務,同時,乙方愿意以其自身辛苦打拼下來的浙江省區域34家店鋪(直營店鋪和聯盟店鋪)的經營權及資產、70家加盟店的客戶資料、客戶合同、‘喜得龍’品牌在浙江省區域的知名度和乙方應收賬款交接給甲方。……”
從協議上看,接手飛耀公司下屬店鋪及資產的,的確是陳國泰,喜得龍作為品牌所有者,許可這一轉讓行為,并處理自己和飛耀公司的貨款等債務。
明明是和陳國泰簽訂的協議,呂美華為何認為接手自己公司的是喜得龍?在記者的再三追問下,呂美華向記者講述了協議簽訂的經過:直到簽字之前,與她商談的一直是林水盤和潘樹源;而在簽字現場,林水盤表示,喜得龍是一家上市公司,不方便直接接手飛耀的資產和債務,因此找了陳國泰來做直接的接手人。
呂美華回憶,在那之前,她從沒有見過陳國泰,簽訂協議時,陳國泰甚至并不在場,林水盤表示只要喜得龍和呂美華雙方簽字即可。在她的要求下,陳國泰才在幾天后到場簽字。而記者參考協議書也發現,乙方飛耀公司與丙方喜德龍的簽字日期均為2011年元月14日,而甲方陳國泰的簽字日期則為2011年元月17日。
與喜得龍溝通碰壁,協議又確是與陳國泰所簽,面對債主追債,呂美華向法院出示了與陳國泰和喜得龍方面簽訂的協議書,沒想到卻揭開了另一段隱藏的內幕。
蒙冤的喜得龍?
據呂美華律師麻侃介紹,2011年9月,飛耀公司的債主李伯標為了追債,曾委托律師調查陳國泰,卻發現在當時與呂美華所簽訂的協議上,“陳國泰”所留的身份證號碼竟“查無此人”!
呂美華回憶說,辦完了協議中規定的公司交接手續之后,她就再也找不到陳國泰。數次向喜得龍追問陳國泰下落也都沒有得到明確答復。
而找不到債務人的債主們自然將目標一致盯向呂美華,索債官司不斷。麻侃如此描述呂美華當時的狀態:“寶馬740折價賣了,房子進入拍賣程序,最嚴重的時候,發展到債主每天半夜給她打電話,甚至跟蹤她的小孩……”
“丈夫躺在醫院里,每月需要醫藥費2萬多元,但除當初那15.6萬元之外,喜得龍再沒有支付過所謂的醫藥費和撫養費。”呂美華自稱,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她親自去喜得龍公司,林水盤依然避而不見,最后干脆不接她的電話。無奈之下,她才選擇了在微博上曝光與喜得龍的糾紛。
而讓她把矛頭對準喜得龍的另一個原因是,她一直堅持認為,正是因為喜得龍以“娘家”的身份出面,提出接手公司的資產和債務,正是因為林水盤給了她幫忙還債、負擔張天富醫藥費、孩子撫養費、保住兩套房產等承諾,她才放心交出丈夫辛苦打拼12年的公司。而簽訂協議后,與她辦理一切交接手續的,都是潘樹源,在她的意識中,真正接手飛耀公司的,不是陳國泰,而是合作了12年的喜得龍。
對于呂美華與自己辦理交接的說法,潘樹源明確否認。他向記者道出喜得龍方面的立場:“既然清晰的債務人是陳國泰,交接后債主應該找他去啊。”
在協議書上,記者看到,“甲方承諾接手乙方債務”,并“出于人道主義”,支付“張天富醫藥費”、“張天富與呂美華二個孩子的撫養費”,這里的甲方,確實是陳國泰而非喜得龍。
記者咨詢了北京市君澤君律師事務所律師嚴文君,他表示,僅就協議而言,喜得龍在這起糾紛中并不承擔法律責任。陳國泰的身份證號碼有錯誤僅是合同存在瑕疵,并不影響其法律效力。至于喜得龍曾經給予呂美華的口頭承諾,如果呂美華能提出有力證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若承諾是建立在“將公司資產轉給喜得龍”基礎上,則需要具備這一前提。
“在法律上講,喜得龍基本沒有問題。”嚴文君說。
然而,正當“孤兒寡母”叫板上市公司眼看將要成為一場誤會,一個意外的電話,讓事態峰回路轉。
強弱與公平
呂美華在微博上曝光與喜得龍的糾紛后,也許是出于天生的身份認同,也許是出于對呂美華的同情,有其他喜得龍的經銷商向呂美華透露,那個神秘的陳國泰,真實身份竟然是林水盤的妻弟!
記者就二人的關系向喜得龍品牌總經理陳羽求證,得到的回復是:“陳國泰姓陳,我們老板的太太姓丁,無稽之談。”
然而呂美華卻說,她向多名喜得龍經銷商證實的結果卻是,陳國泰與董事長夫人丁女士是同母異父的親兄妹!丁女士還有一個同父異母的親兄弟丁冬,新浪微博實名認證為喜得龍(中國)有限公司副總裁。
至此,她開始感覺到,從頭到尾,一切似乎是喜得龍設下的一個局。
麻侃告訴記者,他曾經在呂美華處聽到過一段自稱是喜得龍前副總徐濤(音)與呂美華的電話錄音,徐濤在錄音中提到,他很清楚,與飛耀的協議,林水盤從一開始便在做局。找陳國泰來簽訂協議,“等同于給上市公司設了一道防火墻,或者說他就是某種責任的頂包。”
這一說法,自然遭到了喜得龍的強烈否認,潘樹源在記者問及陳國泰身份時明確表示“不知道”,而記者在喜得龍內部就陳國泰身份多方求證,“不認識”、“不知道”成為統一口徑。
潘樹源告訴記者,在呂美華找到公司時,他們已就陳國泰未償還債務一事給了她明確解釋。“交接過程中,陳國泰覺得協議上呂美華提出的1100萬元應收賬款中存在水分,感到自己被欺騙了,于是用拒還債務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針對這一說法,呂美華回應,自己當場便表態,如果喜得龍覺得應收賬款有假,可以隨時來調查,但直到現在,喜得龍方面也未就此有任何行動。
記者咨詢律師嚴文君得到的回復是,若陳國泰覺得應收賬款有假,就必須由他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否則依然需要嚴格按照協議執行。
然而,對于呂美華,這種“喜得龍做局”的結論,目前還只能停留在猜想的階段。嚴文君說,在法律上,若想證明喜得龍做局,呂美華必須找到足夠的證據且構成證據鏈,這無疑有相當大的難度。
記者回憶起,在晉江對話喜得龍董事長助理王前時,他曾明確表示,喜得龍管理層現在已經開始后悔上市。“當今社會有一種傾向,對看似強者是不公平的。輿論具有導向性,呂美華家庭確實挺慘,我們深表同情,但如此下去對上市公司喜得龍就公平嗎?”
呂美華自然更覺得不公平。在她看來,丈夫為喜得龍打拼12年,名為代理,其實情同創業伙伴。12年的奮斗,門店逾百家,倉庫逾五千平方米,還有大量的庫存等資產,私人的錢也拿來擴大市場,不料一朝倒下,卻只換來身后巨債,連生存都難以保證。這正是呂美華最想不通的地方。
即使拋開是非、道德與原罪,這種實力懸殊之下的公平標準也發人深省。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在飛耀公司的債務中,1800萬元的民生銀行承兌匯票貸款,是按喜得龍的要求,由代理商所貸,再以“將來的貨款”之名打入喜得龍賬戶。在還款的壓力下,代理商必須奮力出貨,回籠資金,如此循環往復。呂美華說,這種銀行貸款壓倒的不止張天富一人,喜得龍之前的廣東總代理也遇到了類似情況。
員工,客戶,合作伙伴,代理商與廠家之間,到底是怎樣的關系?代理商在獲取財富機遇的同時,應該相應自負怎樣的風險?喜得龍固然沒有收購代理商市場并負擔債務的義務,但在其遭遇危難時,除了道義上的援助外,是否還應該有更多一點責任?
責權清晰而兼具人性化的廠代關系,或許是廠家與代理商都應思考的新命題。(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