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喬丹”是不是應受中國法律保護?
【-行業新聞】早在幾年前,體育已經獲得“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兩大國家級品牌榮譽,前者由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評定,后者由國家工商總局評定,代表中國官方對“喬丹”商標(中文)、中國公司擁有喬丹品牌的合法性的肯定。作為國家機構,它們不可能對一個不合法的商標、商標擁有公司授予如此高級別的榮譽。
喬丹體育上市進程不會受到影響。喬丹體育已于數月前順利“過會”,中國證監會審批的嚴肅性與權威性決定了,該監管機構不會輕易改變原先的決定。但是,喬丹體育IPO發行定價可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還有,喬丹體育上市地點在上海,不是香港,更不是美國。本人對于此事件結局的預測是:“體育用品國內上市第一股”之光環仍將屬于喬丹體育,法律訴訟不會產生大的影響,“喬丹體育”可能給予“飛人喬丹”一定金額的精神損失補償。經過多年的辛勤經營和打拼,喬丹體育銷售額達到幾十億、利潤數億,所以“一定金額”賠償對其未來發展和運營只會產生“輕微”的影響。
商業只講智慧、策略與法律,“同情”、“憐憫”、“傷害”、“尊嚴”則很難對現實的改變,起到實質性的影響。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喬丹體育創始人丁國雄先生與其父開創了一個獨特的商業模式,顯示了他們的商業智慧與謀略。事實上,泉州系運動品牌的崛起,如安踏、特步、361度、匹克等,包括三舒集團,它們各有出眾的商業機智與卓越之處。
此事件之后,喬丹體育與世界級籃球巨星“飛人喬丹”沒有任何關系的事實被充分曝光之后,喬丹體育所擁有的“喬丹”品牌的籃球文化與內涵呈現出空前的空心化和山寨化,這將成為喬丹體育之品牌建設的一個巨大短板,要用力補好。
喬丹體育基礎扎實、資金實力雄厚,萬一上市進程受阻,原計劃中的營銷投入、產品研發等不會受到影響;體育用品行業進入暗淡的2012年,本土運動品牌渠道擴張的沖動受到明顯抑制,所以喬丹體育的渠道拓展也不大可能出現問題。
客觀地說,美國巨星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對喬丹體育的發展、壯大與今天的輝煌,是有很大的貢獻的。如果喬丹體育對Michael Jordan擁有感謝、感恩的心態來對待,本人相信,這家公司將會贏得更多人的認可、熱愛與尊敬。(-最專業最權威的鞋業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