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門協助鞋店家巧調解銷售糾紛
【-國內動態】新買的皮鞋大玩變臉,遇水就會嚴重變色,干燥后鞋面會留下斑斑污跡,讓購買這雙鞋的浙江蒼南縣李先生頭疼不已。李先生要求該專賣店給予更換新鞋,但專賣店老板不同意,雙方僵持了一個多月仍沒結果,無奈之下,李先生向浙江蒼南工商局請求幫助維權,經工商調解店家最終同意為李先生更換皮鞋。
據工商部門調查,1月22日,李先生在某品牌專賣店里購買了一雙價值499元的皮鞋。盡管年初陰雨連綿,李先生仍舊滿懷對新年的憧憬,穿著新買的皮鞋走親訪友。沒想到,腳上的皮鞋一遇到水就嚴重變色,水跡干后鞋面上就會留下污跡斑斑,李先生覺得自己花錢卻買了雙會變色的皮鞋實在郁悶,于是就拿著皮鞋找該專賣店理論。
專賣店老板承認這雙皮鞋確實遇水會變色,但并非質量問題,而是該鞋的皮質原本遇水就會變色。在李先生的堅持下,專賣店同意把變色的皮鞋拿去處理。可是幾天過后,李先生拿到已處理的皮鞋時,發現結果跟處理前差不多,遇水照樣還會變色,于是李先生堅持要求該專賣店給予更換新鞋,但專賣店老板不同意,雙方消費糾紛僵持了一個多月仍沒結果。
工商工作人員在接到投訴后立即著手調查皮鞋遇水變色的原因,經了解該皮鞋生產廠家所生產的皮鞋的皮質是遇水就會變色的,但水跡一干就會重新回到皮質原有的顏色,并非質量問題,所以該專賣店以沒有質量問題為由拒絕給李先生調換新鞋;但李先生認為作為經銷商應該告知消費者這種鞋的皮質遇水會變色的情況,而他是在不知情下購買這雙皮鞋,所以堅持要求專賣店給更換新鞋。工商人員認為,雖然這雙皮鞋沒有質量問題,但商家在銷售過程中沒有告知消費者遇水變色的情況,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最后,經過工商人員耐心調解,該專賣店同意給李先生調換一雙同價格的新鞋,使這起消費糾紛得以圓滿解決。(-最專業最權威的鞋業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