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欠薪逃匿最高面臨七年刑期
2011-12-30 09:10:25 來源:深圳商報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滾動快訊】記者昨天從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獲悉,我市重拳打擊欠薪,拖欠員工工資的企業和老板將付出沉重成本和代價,除了要支付所欠員工的薪水,還要加付賠償金,還可能面臨最高5萬元的罰款,欠薪逃匿者可能面臨最高7年刑期。
《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支付員工工資低于最低工資的;克扣或無故拖欠員工工資的;以實物等非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的等情形,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視情節輕重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此外,根據《刑法修正案(八)》,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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