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求職雇人體檢:槍手稱“因歧視生意好”
近來,一些地方的公務員(微博)考錄被曝出存在通過體檢環節搞違規操作的現象。比如,篡改考生體檢報告,以“轉氨酶偏高”為由拒錄高分考生,借口“乙肝病毒攜帶”淘汰健康考生。此外,血液病歧視、糖尿病歧視等問題也屢屢發生。
歲末正是大學生畢業求職的時節,招聘體檢中的亂象也隨之浮出水面:違反“就業體檢禁查乙肝”禁令、暗中檢測乙肝病毒指標的,有之;花錢請“槍手”搞定入職體檢的,亦有之。調查中,一位“體檢槍手”對記者說:只要就業歧視和選錄不公平仍然存在,我們就會“生意興隆”。
種種亂象背后,折射出令人尷尬的現實。
大學生畢業求職找“槍手”代檢的不少,被騙的也不少
隨著大學生畢業求職季到來,各大高校的布告欄里開始不時出現“代為體檢”的“黑廣告”,而不少四處投簡歷的大學生也頻繁收到各種代檢中介發出的短信,聲稱可以代為參加入職體檢,保證體檢結果合格。
湯揚(化名)是去年畢業的本科生,自知是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他,就曾通過校園“黑廣告”找“體檢槍手”代檢,通過了入職體檢。湯揚告訴記者,去年的這個時候,當他興高采烈地簽完人生中第一份工作合同的同時,卻拿到了一份赫然寫明“病人已同意乙肝病毒血清檢查”的入職體檢單,他別無選擇。
為了這次代檢,湯揚前后共花去2400元。通過網絡預付1400元后,體檢當天,“槍手”先替湯揚到體檢中心前臺登記,在表格上貼上“槍手”的照片,等抽血結束后,湯揚與“槍手”在廁所匯合,支付500元現金,再把照片換成湯揚的,由他自己完成接下去的體檢。等到體檢結果出來,合格無誤,湯揚又支付了最后500元。
湯揚告訴記者,與他有過類似經歷的同學并不少,被騙的也不少,“我就聽說過好幾個同學被騙,對方不同意當面付款,要求一次性在網上把錢付清,最后并沒有來替他們去體檢”。
事實上,早在去年2月,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三部委起草的《進一步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就已向社會公開征求了意見,取消“乙肝五項”檢查廣受支持,但乙肝檢測卻從未真正消失過。
“只要就業歧視和選錄不公平仍然存在,我們就會‘生意興隆’”
記者在網上搜索后發現,提供“體檢槍手”服務的代檢中介遍布全國各大城市,一些中介聲稱有十年經驗,提供專業團隊服務,還可跨省市服務。湯揚和他的同學正是通過這些中介找到槍手代為體檢。
記者咨詢了其中一家中介,對方稱,代檢收費根據對象不同、醫院不同、項目不同而收取不同金額。對于大學生求職體檢,一般收費為每次2000元左右。如果用人單位有人帶隊體檢,就需要3000元,作弊難度比較大的三甲醫院要4000元。福利體檢則比入職體檢便宜300元至500元。其他如入學體檢、出國體檢等都有專門的收費標準。
而另一家客服總部設在上海的代檢公司規模更大,不僅開通了“400”全國服務熱線,還在各大城市設立了辦事處和地區主管,觸角伸向眾多中小城市。該公司聲稱,可陪同、指點顧客順利完成相關體檢,也可派“槍手”代為體檢,保證體檢結果合格。
代檢這個畸形行業已然蓬勃。有媒體報道,上海有“體檢槍手”靠這份“工作”掙到了五套房產,月收入數萬元,被稱為“槍手之王”。
盡管有法律專家言明,做“體檢槍手”和找“體檢槍手”的行為均屬違法,但由于社會上對于乙肝病毒攜帶者等仍有歧視,這一灰色職業仍然有著巨大的市場和利潤。一位代檢中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尋求代檢的人大多數是乙肝病毒攜帶者,“80%以上都是這個原因,只有小部分是由于嚴重貧血、血小板減少、心臟病或者色盲”。這也印證了一位“體檢槍手”對記者所說:“只要就業歧視和選錄不公平仍然存在,我們就會‘生意興隆’。”
“要么檢查乙肝項目,要么放棄工作機會”
體檢成了“替檢”,不誠信的行為滋生出一個行業,這實在叫人錯愕。更令人錯愕的是,當醫學已證明,乙肝不會通過共同工作和生活傳播,卻仍有那么多的用人單位固執地抱有非理性恐懼,將乙肝病毒攜帶者拒之門外。難怪遼寧社科院研究員張思寧認為,從制度上消除乙肝歧視并不難,但要讓制度真正落到實處,從社會心理上真正消除人們內心的刻板與偏見,更為重要。
而在這個過程中,本該起到普及科學常識、消除恐慌的醫院和體檢中心,卻有一些為了搶奪市場、謀取利益,對這種歧視與違規視而不見。
記者調查發現,部分體檢機構為了規避責任,還要求應聘者簽訂《乙肝項目檢測知情同意書》。根據衛生部規定,知情同意書本是用于非就業體檢者的,但如今《乙肝項目檢測知情同意書》卻被專門用于入職體檢。一位律師告訴記者,體檢機構之所以這么做,是把責任推向體檢者個人,這樣,體檢機構既盡了“明確告知”的義務,又從民法“自愿行為”的角度規避了法律風險。
對此,一位求職者則坦言:“如果不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肯定會被公司懷疑是乙肝病毒攜帶者。作為求職者,我沒得選,要么檢查乙肝項目,要么放棄工作機會。”
盡管《就業促進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不得以傳染病病原攜帶為由拒絕錄用者”,但實際上,由于用人單位處于強勢地位,應聘者很難據“法”力爭,這無形中也為代檢公司提供了生存土壤。
長期致力于消除乙肝歧視的公益律師李方平表示:違規成本低、維權成本高,是導致政策執行不力的癥結。迄今,我國發生的乙肝病毒攜帶者起訴體檢中心違規體檢的案例,求職者獲賠金額多為幾千元到1萬元之間,而在這背后,他們往往要付出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但與此同時,違規體檢機構卻極少受到衛生行政部門的相關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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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攜帶者不等于乙肝患者
乙肝病毒攜帶者和慢性乙肝患者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但至今被一些人混為一談。
據統計,中國有超過1.2億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但他們根本不是病人,大多數攜帶者終身只是攜帶病毒,但一輩子都不會發病。
根據國家衛生部公布的數據,2003年,中國的乙肝新發病數為72萬,發病率不超過0.6%,每170個乙肝攜帶者中僅有一人發病。因此我國《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明確指出,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攜帶者除不能獻血及從事保育工作外,可以正常工作和學習。(—最權威最專業的鞋類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