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體育產業發展分析
【-要聞分析】中國市場增長迅速:亞洲市場作為歐美市場一直以來的強勁對手,在過去的20年里發生了重大的變化。現在,亞洲在許多國家已經成為高素質勞動力、豐富金融資源以及無窮研發能力的象征。近年來,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鞏固了亞洲體育用品行業在國際市場上的地位。大量的“中國制造”如運動鞋、運動服裝、健身器材等進入國際市場,對繁榮、推動進口國的貿易、促進消費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中國市場也進一步成為世界品牌爭奪的制高點。據世界體育用品聯合會預測,在過去幾年發展的基礎上,中國體育用品市場將會持續這種增長的趨勢。
數據顯示盡管受金融危機影響,2009年全球運動器材,運動鞋服等銷售總額仍然達到2,820億美元。據海關統計,2010年我國體育用品類產品出口金額為106.76億美元,同比增長24.69%。全球體育用品市場發展態勢良好。2009年中國體育用品行業的銷售額達1,110億元,2009-2013年復合增長率仍將保持在20%以上。預計2013年將達到2,500億元的銷售額,市場需求增長巨大。2003至2008年,中國運動服飾市場的復合年增長率為33.6%左右。預計到2013年,國內運動服飾市場的規模將增加到1,491億元。
目前,國內已有戶外品牌200多個,戶外用品專賣店1,100多家。2009年市場零售總額達48.5億元人民幣。國內戶外用品市場以超過50%的年增速成為全球增長速度最快的市場,為供應商發展品牌提供了巨大空間。
體育產業發展在整體上還處于發展的起步階段
第一,體育產業出現快速的增長。據有關資料顯示,國內現有各類體育經營企業5萬多家,總投資額約為4000億元人民幣,年營業額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另外,每年各地舉辦的商業性競賽和表演約有400至500場次,體育產業額也出現了快速增長的良好勢頭。體育產業產值的增長,為發展體育事業提高了經濟基礎,同時也促進了國民生產總值和國民經濟的增長。我國市場經濟的戰略方向和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為我國提供了一個產業發展的機會,我國體育運動的發展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歷史潮流。我國體育市場的興旺將是一個必然的趨勢。
第二,體育產業的迅速發展有力地拉動了相關產業的發展,為社會創造了更多的就業機會。競賽表演市場和健身娛樂市場的快速發展,促進了體育消費的增長,競賽表演市場是體育產業的核心市場之一,也是近幾年來備受政府、媒體、理論界和大眾關注的熱點市場。我國的競賽表演市場是20世紀90年代隨著運動項目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而逐步形成的。盡管競賽表演市場起步晚,但發展速度較快,繼足球之后,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項目先后走向職業化道路,使商業性比賽不斷增多,競賽表演市場持續活躍,從而給人們提供了觀賞高水平運動競賽的機會,也滿足了人們對高水平競賽表演的消費需求。
第三,體育用品市場走向成熟,消費需求持續增長,隨著改革的深入,我國體育社會化、產業化的進程不斷加快,體育用品市場逐步走向成熟。
中國體育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第一,政府對體育投入的總量偏少,體育產業的投入渠道單一。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各級政府對體育的投入總量雖在不斷增加,但體育在政府財政支出中的比重僅為 0.4%,體育支出在科教文衛體等社會發展領域中的支出只占2.8%,大大低于發達國家占GDP3%-6%的比重。
第二,體育產品制造業市場缺乏競爭力。體育產業具體表現為體育用品的生產與銷售。資料顯示,全球65%體育用品產自我國。但高科技和高附加值的體育用品的市場占有率很低。另外,我國體育用品有待品牌化。雖然我國體育用品產業發展很快,但真正屬于國際品牌尤其是世界知名品牌很稀少。近年來,在全球體育用品的銷售中有85%屬于品牌產品,而我國大多數體育用品企業卻主要是來料加工,賺到的只是為數不多的加工費,少數企業甚至是靠模仿或假冒某些國際品牌來獲利。
第三,體育產業有形資產的運營效率有待提高。體育有形資產經營主要包括閑置土地、房屋、場館、設備等,其經營形式主要有三種:出租出借、內部經營和對外投資。我國的體育場館建設一直由政府投入,大多數歸屬“系統”而不歸于“社區”,其中學校占場館數的67.1%,而屬于系統所有的其它體育場館只是滿足本單位職工的鍛煉需要,對于居民而言,這些場館只是統計數字,對自己毫無意義。從產業的角度審視,則是有形資產的效率低下,甚至是資產閑置。而公共體育場館的日常運行成本較大,在兼顧社會和經濟雙重效益的同時,難以承受投資債務、場館維修費、貸款利息和稅費的償還,因而自我發展的能力比較薄弱。這與管理者和經營者缺乏靈活多樣的經營方式有密切關系。
第四,體育產業的無形資產尚待與國際接軌。體育產業的無形資產大致包括注冊商標特許經營權、吉樣物、廣告、明星肖像權、紀念品、贊助和捐贈、電視轉播權。這一市場在我國的開發仍屬于低水平,空白地帶大量存在。目前我國競技體育無形資產的經營和價值實現途徑存在一定問題,突出反映在媒體、載體、新聞廣告運作、比賽轉播權交易以及歷次大型圈際國內賽事活動的電視轉播權的轉讓收益方面,體育部門不能從體育賽事中得到有效積累。而電視媒體部門卻可通過廣告獲得利潤。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電視屬于傳播媒體,是不能進行市場化經營的特殊行業,廣告收入是電視臺最大的收入來源。因此,除非賽事的含金量高,能吸引大宗的廣告,否則電視臺不予轉播。而體育比賽的收入主要來自企業贊助,贊助商的要求往往是必須要有電視轉播,沒有轉播就不出資,因此只能是賽事組織者出錢買轉播。
第五,體育產業法制建設尚不完善。目前我國體育法規政策的現狀是只有一部作為體育領域基本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但還不夠具體,操作性不強,缺乏相應配套的體育法規、條例。近年來,盡管國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體育發展的基本思路,但法律、法規的建設不規范、不穩定,覆蓋面過窄。
總之,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體育運動社會化和產業化的進程日益加快。國民對體育消費需求增強趨勢也日益凸顯,體育的參與型消費、實物型消費和觀賞型消費的強勁趨勢,刺激了體育產業的增長。體育產業與經濟增長點的問題成為當前體育界和經濟界關心的熱點話題,越來越多的人士認識到體育產業將會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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