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魄鞋老板販毒15公斤 被判處死刑
【滾動快訊】自貢目前最大一起販賣、運輸毒品案一審宣判
陳某曾是在成都荷花池做的合法商人,生意本來做得風生水起,可賭博害得他輸掉百萬身家,最后走上販毒的不歸路。日前,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市目前涉案毒品數量最大,備受社會關注的陳某、雷某等販賣、運輸毒品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陳某為首的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至十三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徒刑。
籌集百萬云南販毒
2010年3月,陳某邀約雷某到云南西雙版納買毒品,雷某當即同意,二人開始籌集毒資并先后邀約熊某、馮某參與,李某與程某(另案處理)聞訊后也迅速加入。同年5月10日左右,陳某等六人共籌集到毒資168萬元。
2010年5月15日凌晨,陳某、雷某、馮某、熊某、陳某某和肖某(另案處理)分別乘車從自貢市沿灘區出發前往云南西雙版納。5月17日下午2時許,經肖某聯系,陳某、馮某由肖某和玉某帶到景洪市勐遮的一個偏僻寨子購買毒品麻古,經檢查“麻古”樣品質量后,陳某決定購買。當日下午5時許,毒品賣家驗明資金后,巖某、玉某在景洪
市區附近一小山上將毒品麻古交結陳某。
陳某、雷某、熊某、馮某購得毒品后,當晚駕車返回自貢,途中由陳某某、熊某在前探查有無關卡檢查等情況,陳某、雷某、馮某攜帶毒品隨后。5月19日上午8時許,五名被告人駕乘車輛行至云南省水富縣高速公路收費站時,被民警抓獲,并當場從車內查獲毒品麻古28包,重15.237公斤。經“3·31”毒品案專案組鑒定,“麻古”中甲基苯丙胺含量為15%。隨后民警分別于5月19日、22
日先后將李某、玉某、巖某抓獲歸案。
三名主犯被判死刑
“我悔不該賭博呀,上百萬的家產眨眼就輸光了,害得我家破人亡!”在法庭上,被告人——37歲的富順人陳某耷拉著頭,痛苦地閉上眼睛,面如死灰。這個曾經在商海叱咤風云的人物徹底蔫了。此前,陳某曾是一名在成都荷花池做皮鞋批發生意的合法商人,其業務范圍遍及四川、云南等地,生意做得風生水起;經商多年,其在荷
花池黃金地段還擁有好幾個店鋪,日進斗金。對販毒這一可能判死罪的行為,他心知肚明,但懷著“干幾票賺了錢就收手”的僥幸心理,踏上不歸路。
法院一審作出如下判決:陳某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馮某、熊某二人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余雷某、李某、巖某、玉某等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至十三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徒刑。(-最專業最權威的鞋業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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