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鞋子的中秋尋主記
我是一雙美麗的鞋子,我有著顯赫的身世,我居住在沈陽一家百貨商場。
作為本季度新星的我,本應有一個很好的歸宿,誰料在這個中秋節,我被人“挑來揀去”,最終也沒能找到自己的主人。
中秋小長假第一天,一位阿姨很喜歡我,但卻遲遲拿不定主意。
“憑購物小票,這鞋是可以退換的吧?”阿姨問道。“中秋期間,我們家全場打折,不退不換。”店員撇下了這樣一句話。阿姨嘆了口氣,把我放回了冷冰冰的柜臺上,就這樣我與幸福失之交臂。
對于這樣的事情,身為一雙鞋子我很氣憤,12315的叔叔說,在買鞋的時候要看好鞋底的標注,如果標注為處理品那么它并不包含在三包范圍內,但如果單純是打折促銷產品,在沒有穿過的前提下,商場不退不換就違反了相關規定,消費者可以選擇投訴舉報。
我們家在中秋期間做的活動,其實就是滿200減100,其實對于消費者來說滿減要比滿送合適得多,在理想狀態下滿200送100,是6.7折,如果價格有零頭那么實際折扣將會遠遠高出6.7折。
遼寧省社會科學院WTO研究所姜巖姐姐說,打折銷售、滿額減及滿額送三者比較,滿額送商場獲益最大。因此,消費者在參加促銷活動時要貨比三家,仔細計算折扣率,選擇理性消費。
“同一雙鞋子,我走了附近的商場,總共差了將近100元!”一位漂亮姐姐對我一見鐘情,可是看到我背后的標價后,有些不爽地說。和我長得一模一樣的鞋子,在別人家折后價錢分別是459元、400元,而我的價格卻是499元,看著本是同根生的好姐妹鄙視的眼神,我真的很難過。
對此,我們品牌的負責人也很無奈:“商場搞促銷活動,各家商場的促銷活動力度不同,所以價格也不盡相同。”
沈陽市物價局的工作人員表示,鞋類并不是國際統一定價的商品,廠家發貨之后價格可以由商場根據市場供需關系來定,各賣場促銷價格不同并不屬違規行為。
希望即將到來的十一長假,我能找到我的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