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鞋女工苯中毒身亡 家屬取證一年終獲賠償
【中國鞋網-滾動快訊】在前山裕元工業有限公司當了近12年制鞋女工的阿平(化名),在2009年6月因職業性苯中毒死亡,阿平去世一年后,被確定為因工死亡,家屬領到死亡賠償金。但該糾紛并未因此終結,去年10月,家屬以索精神損害賠償及醫療費的名義將該鞋廠告上法庭。前日,記者從阿平家屬的代理律師林叔權處獲悉,該案日前有了終審判決,被告裕元工業公司被判賠8萬撫慰金。
工作12年 女工重度苯中毒
據了解,阿平是在1997年3月進入前山裕元工業有限公司工作。該企業主要業務是制造皮鞋、布鞋和膠鞋。而阿平則是該企業針車部門的一名車間工人,主要在流水線上負責貼合、刷膠等工作。
其家屬稱,阿平工作過程中經常要使用膠水、汽油等有害物質,但工廠沒有提供防護措施,導致其患上苯中毒的職業病。據阿平的病歷顯示,阿平在2009年3月正式入院治療,并被診斷為重度苯中毒。直至2009年6月18日,阿平出現重度失血性貧血和昏迷,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
取證一年 家屬追回死亡賠償
據阿平的同鄉王先生稱,事發后,死者家屬要求工廠負責人為阿平開具工作證明,從而申請職業病鑒定和工傷死亡賠償,“但公司拒絕開具證明,并偽造了一份檔案,試圖證明阿平從未參與有毒有害作業。”
后經死者家屬四處取證,去年1月28日,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對阿平的死因作出診斷,結論為職業性慢性重度苯中毒。去年4月底,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也作出認定,確定阿平是因工死亡,并在去年6月向死者家屬發放了近10萬元工傷死亡賠償金。
家屬告鞋廠 終審獲賠8萬撫慰金
然而,該糾紛并未因此終結。死者家屬在去年10月將該鞋廠告上法庭,其申訴的理由主要包括兩點,其一,不滿工廠在協助死者家屬申請職業病鑒定和工傷死亡賠償一事上,存在刻意阻撓行為,其二,死者去世時年僅41歲,對于家庭來說是個重大打擊。
依據這兩點,家屬請求賠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及1.8萬元醫療費。
據林叔權律師透露,去年12月,香洲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死者在被告處工作因患職業病而死亡,其生命權已遭受侵害,被告應支付精神損害賠償,最后判令由被告賠付原告5萬元撫慰金。另外,還需向原告賠償醫療費1.8萬元。
一審判定后,阿平的家屬不服判決,又向市中院提起上訴。日前,該案終審判決。市中院認為,一審酌定的精神撫慰金太低,遂改判被告需向原告賠償8萬元撫慰金,另還需賠償1.8萬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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