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企可用概括性用語表述兼營范圍
【中國鞋網-行業政策法規】“一家制鞋企業,若要兼營服裝、包袋、印刷等業務,只需用概括性用語表述其兼營范圍,無需再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昨日,記者從市行政服務中心工商窗口獲悉,工商部門再次放寬企業經營范圍登記要求,允許企業以概括性用語表述其兼營范圍。
據了解,除主營項目及前置許可項目外,其他經營項目由企業自主選擇,企業可以申請不核定具體范圍,而以概括性用語“其他法律、法規未禁止且無需經過前置許可的項目自主選擇經營”作為其兼營范圍。外商投資企業經營范圍另行按照國家有關利用外資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據工商局注冊科負責人介紹,根據《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企業經營范圍分為許可經營項目及一般經營項目,以往對于一般經營項目,申請人需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自主選擇一種或者多種經營的具體類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因此企業每次增加一般經營項目都需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不適應企業的靈活發展需要,F在工商部門允許企業以概括性用語表述其兼營范圍,企業增加一般經營項目就無需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從而方便企業根據自身需要調整經營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