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進口鞋三天便“開口”
【中國鞋網-滾動快訊】新買的“德國進口小牛皮”皮鞋穿了三天就“穿幫開口”,消費者找上門后,鞋店老板不但不退錢反而激怒消費者,消費者帶人強行索要賠償,最終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抓,不久該案被移送審查起訴。近日,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對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辦案檢察官同時提醒,消費者維權一定要合法適當。
今年的一天,阮彪和父母一起上街買皮鞋。走進一家皮鞋專賣店,老板熱情地招呼三人,主動介紹該店的鞋:名牌,德國進口小牛皮,先進生產工藝,三個月內質量“三包”,假一罰十。經過仔細挑選,阮彪以1158元的價格買了一雙皮鞋。
三天后,母親發現兒子皮鞋的幫與底裂開一寸多長的口子。于是三人又來到這家專賣店說明詳情,并認為是質量問題要求退貨。店老板一改往日的態度,強調皮鞋的損壞是穿著不當造成,非質量問題,并不予退貨和調換。雙方為此發生激烈爭執。當晚,阮彪帶上幾個人來到該店,要求老板兌現“假一罰十”的承諾,罰款11580元,并賠償精神損失5000元,計16580元,否則就砸了專賣店。店老板自知理虧,加之對方人多勢眾,不得不承認賣假貨行為并答應賠償要求,付給阮彪2000元現金、寫了14580元的欠條平息了當晚事態。阮彪等一幫人臨走時揚言:“明天來拿錢,如不給你就永遠別做生意了。 ”老板不甘心,于當晚報了警,第二天當阮彪等人再次來到專賣店時被守候的警察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抓獲,不久該案被移送審查起訴。
合肥市廬陽區檢察院檢察官在認真審閱案卷、詳細了解案情后認為,該案系由民事糾紛引起,被害人專賣店老板有過錯。阮彪邀集眾人以“砸店”為要挾,迫使被害人賠付16580元,其中,被害人先前承諾罰款的11580元不能認定為“勒索”(專賣店老板自行承諾假一罰十),阮彪等人要求賠償的5000元“精神損失”費涉嫌敲詐,且實際取得財物只有2000元。阮彪等人的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犯罪,但數額剛達到犯罪起點,故對其作出不起訴處理。辦案檢察官同時提醒,消費者維權一定要合法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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