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商場購特價鞋 穿兩月出裂痕要求補償遭拒絕
【中國鞋網-滾動快訊】市民于女士在商場里購買了一雙特價女靴,穿了兩個多月后一只鞋面出現裂痕,便要求商家予以補償,但遭到商場拒絕。2月12日,經市消協工作人員調解,商場同意給予修理。
去年10月中旬,市民于女士在市區一家商場購買了一雙打折后標價300多元的特價女靴。當年12月下旬,其中一只鞋面出現了裂痕。于是,于女士找到商場,要求予以補償。商場以女靴已過三包期為由不予處理,并且表示于女士購買鞋子的時候,專柜服務員曾在購物發票上寫明了“特價鞋三包期為兩個月”。于女士無奈之下,將此事投訴到市消協。
接到投訴后,市消協工作人員與該商場取得了聯系,確認于女士所說屬實。經過調解,2月12日,商場同意對于女士的鞋子進行修理。市消協工作人員表示,商場提出的“特價鞋三包期為兩個月”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按照相關規定,300元以上皮鞋的三包期為120天,因此,于女士購買的靴子仍在三包期之內。如果該靴子修理后仍無法正常穿著,商家理應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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