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貿易部頒布最新服裝鞋類等標簽法
2010-08-24 09:18:5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中國鞋網8月24日訊,印尼貿易部頒布了一項標簽法,主要涉及本國市場上分銷和銷售的非食品類產品,包括服裝﹑鞋類等在內。該法規要求,產品標簽應采用印尼語,并包括以下資訊:
(a)產品名稱和/或品牌名稱。
(b)生產商名稱和位址(本地生產的產品)。
(c)進口商名稱和位址(進口產品)。
(d)原產國(.....制造)。
不同產品的標簽應包含其他附加資訊。例如,服裝還應包含:
(e)材料類型和成份(纖維合成)。
(f)尺寸。
(g)護理指南。
對于不同的產品,標簽位置的要求也不同,如在產品上或在包裝上,或兩者都應帶有。
對于目前未在印尼市場上銷售的產品,該法規的生效日期為2010年7月,對于已在該國分銷和銷售的現有產品,生效日期為2010年12月。
中國鞋網倡導尊重與保護知識產權。如發現本站文章存在版權問題,煩請第一時間與我們聯系,謝謝!也歡迎各企業投稿,投稿請Email至:8888888888@qq.com
- 上一篇:土耳其鞋業出口總額翻倍上漲
- 下一篇:通脹持續沖擊!美國鞋類產品需求驟降
我要評論:(已有0條評論,共0人參與)
你好,請你先登錄或者注冊!!!
登錄
注冊
匿名











